柯岚:法律方法中的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亚博电竞网

柯岚:法律方法中的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3 次 更新时间:2014-04-15 23:03

进入专题:   法律现实主义  

柯岚  

 

内容提要: 法律形式主义已经成了法律理论中一个确定无疑的贬义词。形式主义实际上是法律方法中的元方法,过度的反法律形式主义会使自身陷入非法律形式主义的悖论,并使法学面临丧失自身自治性的危机。 更多还原

关键词: 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法律的确定性

 

一、法律形式主义( legal formalism) 及其要素

二、法律现实主义对形式主义的批判

三、现实主义的悖论——从法律形式主义走向非法律形式主义

四、结语:法律方法真的无用了吗——反思形式主义

《法律科学》2007年02期



本文相关附件下载:

    进入专题:   法律现实主义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3986.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法律科学》2007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亚博电竞网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亚博电竞网的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亚博电竞网的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亚博电竞网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