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对“红眼病”和“仇富心态”官方话语的研究-亚博电竞网

张慧: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对“红眼病”和“仇富心态”官方话语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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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  

内容提要:

嫉妒是在两方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而产生的。关于嫉妒与不平等的理论多从被嫉妒方“不应得”的强势和嫉妒一方“得不到”的弱势两方面进行讨论,本文则着重考虑了影响嫉妒的多元因素,以及“不应得”的强势与“得不到”的弱势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这一思路下,将不同社会背景下对平等的期待、强势和弱势地位的是否应得、自身的无力感以及与他人比较所得的被剥夺感都纳入分析框架,并称之为“感知的不平等”。从1980年代盛行的对“红眼病”的讨论到2000年出现的“仇富心态”再到2013年出现的“土豪,我们做朋友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不均等累积都使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他人及自身的优劣势的理解在过去的三十几年内——至少在话语层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对《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刊登的有关眼红和仇富报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阐释针对嫉妒的官方话语如何通过批判“眼红”和“仇富”来影响不平等的感知、认知和接受程度。

关 键 词:嫉妒;感知的不平等;红眼病;仇富心态

作者简介:张慧,人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


先是农村,继而城市,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这本是好事。有些人却偏偏患起了“红眼”病。“喜人穷,怨人富”,别人富了,便心生“妒”而口吐“谤”。

——人民日报,1984①

“仇富”二字偶见报端。意思明显,是说国人穷惯了,看到别人致富,便心态扭曲,遂生仇恨之心。跟随“仇富”一语的是一些事实注脚:某某豪富被绑架,某人华车被划割,云云。作案者,有“穷人”,亦有身份不详者。窃以为,“仇富”二字慢说为好。咬文嚼字,“仇富”欠通。

——人民日报,2005②

青年问禅师:“大师,我现在很富有,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快乐,您能指点我该怎么做吗?”

禅师问道:“何谓富有?”

青年回道:“银行卡里8位数,五道口有3套房不算富有吗?”

禅师没说话,只伸出了一只手,青年恍然大悟:“禅师是让我懂得感恩与回报?”

“不,土豪……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网络流行语,2013③


“红眼病”和“仇富心态”都是由嫉妒引发、并针对嫉妒的公共话语,而且两者的心理基础都是由“他人的好运”——并且这种好运主要与财富相关——而引发的痛苦、仇恨以及由此相关联的破坏行为,严重的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这些话语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和获得财富的迅速变化,也蕴含了人们对“平等”的不同期待。在对报纸的相关检索中发现,提到“红眼病”和“仇富心态”的文章最早分别发表于1980年代和21世纪初。以《人民日报》为例,关于眼红的讨论第一次出现在1980年,在1980到1989年间有15篇文章提到眼红。而以“眼红”为关键词在1990年到2000年间只检索到3篇文章,2000年之后检索不到任何文章;而以“仇富”检索的话,2003年到2005年找到5篇文章。在中国第一大财经报纸《经济日报》上,1980年到1989年有7篇文章讨论“眼红”,1990年到2000年有4篇。眼红和红眼病在1980年代被提及的频率明显高于1980年代之后,2000年之后关于“仇富”的讨论又有增多的趋势,这显然迎合了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以及2000年之后一部分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且财富不平等的规模在迅速扩大的状况。现有针对仇富心态的文章多是从社会不公以及如何从政策上进行疏导来讨论的(如李素芳,2007;孙娟娟,2008;刘长发,2008等),很少涉及仇富的核心——即嫉妒与感知不平等的内在关联,更是缺乏将“红眼病”、“仇富心态”结合起来探讨什么样的不平等会加剧嫉妒的破坏性以及感知的不平等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虽然现有很多文献都探讨了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对社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应对策略,但是实际的、可以用数字测量的贫富差距与感知到的贫富差距是有很大距离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可以作为一种指标来探测何种不平等是可以被普遍接受的,以及为什么另一些不平等则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波动。在国家图书馆报刊数据库中,报刊全文数据库只有《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参考消息》,考虑到《参考消息》主要以编译国内外消息为主,本文选择了对《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的全文检索,并在综合了“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人民数据报刊资料库”(2001年之后)以及“人民数据库”来试图分析对“眼红”和“仇富”的官方话语的变化以及这种话语如何影响人们对不平等的感知。


嫉妒与不平等

冯莫斯(van sommers)把envy定义为他人交好运时自己的一种痛苦感受(van sommers,1988:1)。envy既可以译成羡慕也可以译成嫉妒,不过正如吴宝沛和张雷所总结的,羡慕更被认为是一种抽离了敌意之后的善意妒忌④(benign envy),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妒忌,敌意对于妒忌来说是必要成分。同时,嫉妒作为一种负面的情绪,一种带有敌意的消极体验,也常常会与攻击行为、恶性犯罪联系起来(吴宝沛,张雷,2012:1467-1478)。

从定义上看,嫉妒往往涉及不平等的两方,只有一方认为别人得到了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才会引发嫉妒心理。同时,嫉妒的一方和被嫉妒的一方必然存在着某种不平等,这种由比较所引发的情绪才有存在的可能。基于此,一些理论家认为嫉妒具备消除不平等的动力,如托克维尔和道格拉斯所评论的,嫉妒可被视作获取财物的动力,更普遍来说,还可以被视作发展经济的动力,表达嫉妒的策略和政策有助于更积极地实现民主(douglas & isherwood,1996:6-20;llobera,2003:67);另一些理论则认为现实中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可能引发嫉妒,或者加剧嫉妒的感觉,这种“嫉妒的感觉既是权力缺失的展示,又是对权力缺失者的补偿”(schutte,1983:227);而本泽夫(ben ze’ev)则认为以上这两种说法——“嫉妒的基础是对平等的关切”和“减少不平等会减少嫉妒”——都是错误的,应该拒绝“‘嫉妒的中心关切是平等主义’的说法”。他认为“不平等的减少并不会引起嫉妒的减少——相反,大部分情况下还会加剧嫉妒”(ben ze’ev,1992:551-552)。

从嫉妒的定义来看,它包含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他人的好运”与“自己的痛苦”。按照本泽夫的分析,嫉妒与不平等相关的理论差别主要源于对嫉妒成因的三种不同分析路径上:(1)强调与嫉妒一方的弱势相关,即“自己得不到的痛苦”(subject’s inferiority);(2)强调与被嫉妒一方的不应得有关,即“他人不应得的好运”(object’s undeserved good fortune);(3)强调与嫉妒一方不应遭受的弱势有关(subject’s undeserved inferiority),即“自己不应得的痛苦”。按照本泽夫的观点,正是这种路径分析上的差别,导致了很多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嫉妒跟社会平等的实现与否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他们采用的是第一个路径,即嫉妒更多是由自己得不到所引发的。而托克维尔和道格拉斯关于嫉妒的观点更接近第二个路径,认为每个社会都在用税收以及其他方法来减少人们认为的那种“不应得的好运”,由此来减少嫉妒及其恶果的发生。本泽夫的分析更倾向于第三种路径,也就是说嫉妒一方认为的不应得的痛苦才是最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减少不平等只能使得弱势变得更加不应得,更激化了嫉妒的发生。因为在机会平等的情况下,残留的不平等只能归咎于个体的无能,这种“不应得”的感觉更加令人沮丧,更具煽动性(ben ze’ev,1992:551-581)。

事实上,嫉妒的痛苦要涉及“他人的好运”和“自己的不可得”两方面的因素,并且缺一不可:它一方面取决于“不应得的程度”——无论是强势的“不应得”还是弱势的“得不到”;二是自身得不到的无力感有多强(“可得”的希望会减轻甚至阻断嫉妒尤其是嫉妒产生的恶果的可能)。

而且,不平等也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不平等,而更多的是本文称之为的“感知的不平等”。这种感知除了与实物分配的具体差别联系在一起,并受“不应得”的强势和弱势影响,也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简单来说,在一个普遍实现公平,并且普遍期待平等的社会中,感知的不平等会更加强烈,嫉妒以及嫉妒所引发的恶果在维持平等主义的规则上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伍德伯恩(woodburn)对狩猎-采集社会,尤其是哈扎(hadza)人的研究发现,“财富、权力和声望的不平等是嫉妒和不满的潜在来源,在缺乏有效保护措施的地方,这些特质对拥有者很危险”(woodburn,1982:436)。

在一个所有男性都可以得到致命武器,并且杀人是没有任何惩戒措施,以及确信过去曾有人死于这些武器之下的情况下,引发别人对自己财富的嫉妒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换句话说,当不平等是潜在的嫉妒来源时,恶意嫉妒所激发的行为十分危险,而对这种行为惩罚措施的缺失,从某种程度上会强制社会平等的实现(woodburn,1982:436)。相反,如果一个社会有着悠久和牢固的等级秩序,嫉妒在某种程度上能成为加强现有不平等的工具。一项针对科威特的哈德拉米(hadhrami)移民中的嫉妒的研究表明,作为仆人的哈德拉米人和他们在科威特的雇主都广泛接受一套等级秩序,嫉妒在这里没有成为一个维持平等和公正的工具,反而沦为一种个体为排挤和打压与自己处于相同社会地位的人的机制(alajmi,2006)。


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

如上所述,嫉妒包含了对别人的好运渴望而不得,以及嫉妒者想满足这种欲望的无能为力。一方面这种“无能为力”可能来自于一个人的不合理期望,另一方面,这种“无能为力”也可以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建构起来,这种(权力、财富或其他所有的)平等或不平等都可能会引发嫉妒。同时,不可避免的,嫉妒方所感受到弱势与被嫉妒方的优势显然也是相互影响的,它们与实际的不平等密切相关,但更多的时候是感知到甚至想象出来的不平等使特定的差距对嫉妒者来说变得无法忍受。很多理论家都思考过嫉妒方无力实现对好运的渴望以及潜在的社会不平等会引发嫉妒的状况。

舒特(schutte)这样强调过无力感:“无力感可以被进一步定义为这样一种感觉:受困于自己的内在或者限制,同时又感知到被嫉妒方——自己嫉妒的那个人——却可以超越这种限制,由此引发的(对自己的)失望或耻辱。”对舒特来说,“并不是这些差异导致了嫉妒的发生,而是感到被困在一个无法满足自己欲望和期待的位置导致了嫉妒的发生”(schutte,1983:227)。弗南得茨(fernández de la mora)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经济不平等并非引起嫉妒的首要条件,无法获得(unreachability)的状态才是引起嫉妒的条件(fernández de la mora,1987)。

“不能得到”可以是嫉妒方的主观思想状态,但是这个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外部社会、文化因素或社会变迁的形塑和影响。比如福斯特的“有限资源图景”(the image of limited good)理论,通过收集农民社会的数据,表明了在“有限资源图景”模型下运行的小型社区中,嫉妒广泛存在。“有限资源图景”意味着“对农民来说,生活中所有想要的东西,比如土地、财富、友谊和爱、男子气概和荣誉、尊重和地位、权力和影响力、安全……都供不应求”(foster,1967:304)。有限资源图景的首要推论就是如果“资源”是有限的、不能扩张的,而且如果系统是封闭的,那么每当个人或家庭提高了自己的位置的时候,别人就被剥夺了原本属于他们的机会。因此,不管是哪种“资源”的被获得都会被视作是对整个社区的威胁(foster,1967:305)。尽管如果考虑到农村共同体之外的因素影响(比如雇佣劳动),

系统并不是完全封闭的;而且,也许某人获得利益并不必然要剥夺其他人的机会,但是任何人条件的改善还是很容易引起那些自认为不那么好运的人的嫉妒。在这里,“图景”的概念很重要,这种脑中形成的“有限资源”和“必然被剥夺”的状态对嫉妒的产生尤为重要。与舒特强调被困住和无能为力的分析不同,福斯特转而强调了“被别人剥夺的感觉”对嫉妒产生的重要作用,而且这种感觉是在长期的农民社会中形成的,并不会因为条件的改善而很快改变。

需要注意的是,正如舍克(schoeck)所论述的,并不是在一个极端平等的社会里嫉妒就不存在了(伍德伯恩的例子也说明了这一点)。他指出,从某种程度上,平等或不平等在事实上并没有对嫉妒的多少产生影响,因为就算在一个所谓的“好社会”或一个彻底的“公正社会”中,人们不可避免还是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去嫉妒。比如,“就算生活在一个我们不仅穿同样的衣服,甚至长着相同面孔的乌托邦社会,一个人还是会因为一些想象出来的内心的感觉而嫉妒,即使在一个平等主义的外壳下,人们还是有他们自己的看法和情感”(schoeck,1966:11)。也就是说,在嫉妒发生这件事上,被感知的不平等、比较出来的不平等(comparable inequality)甚至想象出来的不平等都可能比实际上的不平等作用更大。如前所述,在与嫉妒相关的“感知的不平等”里,不同社会背景下对平等的期待,别人的强势以及自己的弱势是否应得(自身的无力感以及与他人相关的被剥夺感),是否可得的希望都是考量感知的不平等的重要因素。这些内容的变化也会影响嫉妒的产生以及破坏力量的强弱。


“眼红”与“仇富”的社会背景

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无论从居民收入还是城乡差距上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变化,尤其是在1985年之后。当城市改革开启后,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城乡收入差距也进而迅速加大。城乡居民的基尼系数在1978年分别是0.16和0.23,到了1989年成了0.23和0.3。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1999年超过了0.3,到2000年超过了0.35(feng,2004:28-29)。城乡差距的原因是复杂的,可能包括资源禀赋、历史遗产、经济结构、政府政策和市场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制度体系、司法体系、个体差异和经济发展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影响。无论如何,不平等的这个事实对于无论学者还是普通人都是再明显不过(feng,2004:30)。艾什(ash)说道“讽刺的是,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大规模地消除了赤贫,经济改革也普遍提升了物质消费水平,但是还存在前所未有的社会和经济不满”。有人主张这和“对经济地位感知的变化”有很大关系,“从惦记绝对的富足到关心相对的富足”(ash,2006:179)。

一项关于中国反贫困工作进展的研究表明,虽然整体进步巨大,但是仍然很不均衡。不平等整体上在增加,虽然不是持续增加,但一些时期会比其他时期更大(ravallion和chen,2007:1-2)。孙立平的分析指出,正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宏观调控、再分配、社会福利、税收等有效政策)没有建立起来,利益集团分配失衡,财富两极分化的趋势才日益严重(孙立平,2007)。可以确定的是,除了在改革开放初期出现的短暂的更为平等的趋势之外,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域差距、行业差距等等引发的分化在不断扩大。与之相伴的是,1980年代早期正是1978年经济改革刚发起之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迁,也是从平等主义社会向“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的变迁;到2000年,改革已经进行了20年,一小部分人创造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先富”与“后富”出现矛盾,这也是红眼病和仇富心态所对应的社会现实。


红眼病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唐山市开滦矿务局精神文明标兵、二十一岁的女青年庄炎,因经不住周围一些人流言蜚语的围攻,服毒自尽(未遂)。她本是某矿医院的一个护理员,在默默无闻中做了大量别人做不来也不想做的好事,受到患者的敬爱,群众的好评。《开滦矿工报》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这便使得她所在单位的一些有“斜眼病”的人感到不快。庄炎因承受不了这种毁谤而服毒自尽时,歪曲仍在升级,邪说越说越邪。

有“斜眼病”的人看人看事确实是很邪的。他们可以把“正”看成“歪”,把“是”看成“非”,随意歪曲事物的本来面目,以邪气杀人为快。此类“斜眼病”的根源在于嫉妒。这种病态心理一旦形成,邪念则油然而生,那就是:忌恨一切比自己美好的东西。我不具备的你有了,我就千方百计地诋毁你,让你不得安宁。

人民日报,1985

这篇文章论证了红眼病、斜眼病即为恶意的嫉妒,严重的时候还能引发破坏性的行动。嫉妒还可能仅仅表现在个人的痛苦的感觉,而眼红往往还涉及攻击他人的持续隐患⑤,包括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甚至导致别人自杀。“嫉妒”常常被比喻成既伤人又伤己的“双刃剑”。而且,如一篇文章中所说的,“嫉妒是人的一种不良心理,发作起来,就会对事业上有成就的人散布流言蜚语,甚至去诬告他”。⑥在上世纪80年代,事业有成的人显然是恶意嫉妒攻击的目标。报纸上报道了各种各样的案例,讲述改革之后当一些人以改革之前意料不到的方式致富或成功时,就会招致一些眼红。

党的政策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许多农民开始富裕起来。可是,社会上流行了一种“眼红病”。有看别人富裕眼红的,开始富裕起来的人也怕别人眼红。治疗“眼红病”,首先要使患这种病的人懂得:现在农村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旧社会的“一家富,千家怨”有着本质区别。

那时,少数一些人是靠剥削或损害多数人的利益而富的。今天,一部分人是在党的政策允许范围内,依靠自己的才能和劳动,而发家致富的。也就是说,这是他们付出了超过一般人的劳动以后理应取得的报酬,完全符合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们眼红。依靠自己劳动致富的同志,根本用不着担心别人眼红,应该开阔眼界,壮大胆子,理直气壮地劳动致富。

……害“眼红病”的人中,有一些人不完全是出于嫉妒,他们担心会出现“两极分化”。如果这些同志懂得以上的道理,那么这种顾虑也就可以打消了。因为这里不存在两极分化的问题,只是先富和后富的区别。

  经济日报,1983⑦

这则报道表明了三个相互关联的信息:第一,不平等(有人变富了,不过其他人仍然很穷)和嫉妒(眼红)有清晰的关联;第二,当某种不平等是合理的(通过劳动而致富),那么就应该接受这种不平等,没有理由再去眼红;第三,不用担心不平等,因为“共同富裕”只是时间问题。这给那些正在变富(也给那些将会变富)的人提供了公共支持和政策支持。这篇文章大意主要是说改革之后眼红增加只是因为他们不理解这种不平等的本质,一旦他们理解了,眼红就会减少。在这里,论证的重点是优势一方的“应得”(即劳动致富是值得鼓励的),以及减轻弱势一方的“不可得”心理(即共富只是时间问题)。在1980年代,国家的首要任务就是推动经济改革,将市场经济纳入到现有的计划经济中去。《人民日报》在回应对改革的质疑时,天津市长就明确表态“绝不鞭打快牛,鼓励试验企业放手搞活”。这位市长强调“对发财的不眼红,对垮台的不怜悯”⑧。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确实出现了各种的不平等。下面的案例就是拿着固定工资的人眼红那些通过私人工商业挣了“无数”钱的人。

一位卖水果的个体户准备写一篇自传。题目是《喂,别总盯着我》。他说:“有人总是盯着我们的钱,却没有算这样一笔账,我们除了钱,还有紧张、疲劳,受人歧视,害怕破产,收入不稳定以及经常在火车、飞机、轮船上过漂泊不定的生活;而他们的工资单上,除了钱,还有职业保护 按年限晋级 公费医疗 退休制度 安定的工作环境 社会名誉,而所有这一切,并不都是无足轻重的。

……当现实打破了传统的分配平衡,当他们抱怨不该富的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政策并未限制他们选择能够富裕起来的职业;当他们在收入与职业风险之间,不可能得到两全其美的结果的时候,他们能够发泄的只剩下不敢辞职又不肯好好干的情绪了。

     经济日报,1988

正如我们看到的,除了城乡改革进程不能均衡所造成的收入差距之外,允许私人企业发展也促成了分配差距的产生。改革是通过一系列阶段性步骤完成的,而不是一套普遍应用到社会各部门的实践。虽然这个转变很复杂、不可预测,但是公共部门和私人职业领域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已经很显著了。尽管已经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眼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人们仍然容忍了巨大的收入差距。市场经济的引入也改变了分配原则,不平等的分配也引发了抱怨和眼红。下面的例子就形象地表达了为了对抗平均主义,应该给大笔的回报使得他人眼红。

这件事(发奖金)办得好,是对奖励工作中的平均主义的有力冲击。发放奖金,本来是为了体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但在我们国家,平均主义的根子很深,要彻底破除还真不容易。发放奖金,也成了吃大锅饭,要发都发,大家有份。

  人民日报,1984⑨

在其他一些文章中,更清晰地论证了平均主义才是眼红的根源。有人认为平均主义不能使人们拉开差距⑩。“平均主义”和“平等主义”不同,平等主义只是坚持每个人有同样的权利,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而“平均主义”从某种程度上是“过度的平等主义”。上文中这些摘抄所论证的是,眼红要么是因为人们抱着平均主义的观念不放,要么是因为误解了当代不平等的本质,使得他们不能容忍经济改革所带来的“好”的、“积极的”不平等。在1990年代,《人民日报》和《经济日报》上关于眼红的讨论少了很多。这个时期更凸显出来的是对富裕感知的变化。这里收集了一些对普通人的采访,询问了他们对挥霍钱财买高档品怎么看。

能挣会花,这很正常,富就富吧,总比捆在一起吃白菜强。消费没有好坏对错,那是个人的事。我有钱也买高档的。

在机关工作的某位女士成天接待一帮富人富婆,1000多元的“兰金”护肤品一买就好几套,2000元的电动玩具抱起就走,我这心里要说平衡,那是瞎话。可人家就是有钱,所以我得玩命挣钱!

  某售货员(人民日报,1992(11))

可见,在这一时期,还没人仇富,虽然在各种实际的分配和收入差距下,眼红和嫉妒成为大众广泛讨论的问题,但是在1980年代左右,从报纸文章所倡导的来看:第一,富有是有能力的表现、是努力要实现的目标和工作的动力。这是受到推崇的;第二,富——也就是一些人的“优势”是应得的,是应该被认可的——比如劳动所得、而不是剥削所得。在政策导向上,要承认在不同领域内的收入差别;第三,平均主义思想——也就是期待绝对公平的思想是应该被摈弃的;第四,“共富”是目标,“先富”只是手段,绝大多数人还相信只要通过努力,自己还是具备成为富人的条件。那个时候,人们羡慕富人,而且想成为他们之中一员,而且也有希望成为其中一员。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主流媒体的讨论中,从表面的合理性上看是在批判绝对平均主义,但是,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不提造成差距的权力不平等的原因。直到2000年之后,仇富的概念才在媒体和学术讨论中引起了广泛关注,而财富获得的方式,以及致富的更为重要的体制和权力因素也避重就轻。


仇富心态

或解释“仇”,即为“嫉妒”。嫉妒,俗称“红眼病”,是人性的缺陷之一,普遍存在。但是嫉妒未必都会转化为仇恨。仇恨一生,往往引以为敌,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富人成了成功人士,让人羡慕以至于嫉妒,实属正常。如将这嫉妒一概视为“仇富”,那么,中国人不光仇富,还仇美、仇官、仇顺利,仇一切无灾无难的人,这是一个什么民族?

富人落难,被害,被绑架勒索,亦不能一概视为“仇富”思想所致。犯罪分子是社会公害,危害社会,危害人类并不分类别,亦无感情色彩。富人目标大,犯罪分子把他们作为对象,是投入小,收益大。再说,加害富人的,也未必都是穷人。

财富无罪。财富的品格,显示在开端(即以什么手段取得)和终端(即以什么方式使用)。这两方面显露出的不仁不义,使许多富人日子难过。而且,一个人不应轻视财富,一旦如此,就暗示变富必然遭殃,要么是我们的社会忍受不了财富。

  人民日报,2005(12)

仇富的危险首先是通过媒体报道的一系列谋杀案显现出来的。2003年1月22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山西“钢铁大王”被杀;在该年2月浙江的一位身价上亿的富豪被发现在自己房前遇害,身上连刺14刀。这些怀疑都转向认为是“仇富”心态导致的犯罪案件(13)。秦沣认为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平等的收入分配导致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改革开放20多年来,沿海发展比内地快,城市发展比农村快,一部分家庭收入增加比较快,收入差别在扩大,假如不注意这个问题,社会不得安宁;但另一方面要促进高新产业的发展,必须鼓励创业投资。要鼓励创业投资,就要使创业投资有合理的回报。而且高投资回报是私人投资的首要条件。也就是说,对经济发展来讲,收入不平等导致的这个困境仍然不可避免,同时,这也导致了令人不安的仇富心态。秦沣认为除了不让收入差距过分的悬殊之外,还绝不能渲染“仇富”心理,仇富心理是有害的,中国的问题不是靠“杀富济贫”就能解决的(14)。

孙娟娟的一篇文章给出了农民社会中仇富心态的详细定义,认为要定义“仇富”要“仇”和“富”两方面。“‘仇’是与恨紧密相连的一种心理反应,……‘富’应从多方面来理解,它不仅包含金钱的充足、生活条件的优越、也包含权力的巨大、知识的丰厚、社会政治生活的安定、自然资源的充足、人才的有效聚敛等”(孙娟娟,2008:43)。她进而认为“富”是一种相对而言的理想层次,有比较才有层次,有比较才有“富”。而“仇”的程度介于嫉妒和仇恨之间,比嫉妒的程度要深,比仇恨的程度要浅。论文中总结了两种仇富心态的表现形式。第一种是“红眼病”,就是对富裕、准富裕阶层抱不快活的心理,表现为言语上的嫉妒、诋毁及恶意中伤等。在无法阻止别人致富的情况下,通过口头的讽刺、挖苦来宣泄内心的排富情绪。第二种就是不合作行为,这是在仇富心态驱使下采取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富有的邻里帮衬劳动,拒绝为他人的致富生产提供相应的要素等(孙娟娟,2008:43-45)。

从“红眼病”到“仇富心态”,嫉妒的目标似乎从各个领域的成功者缩小并集中至“富人”。当“红眼病”退去、平均主义被抛弃的时候,对富人的“仇”又开始了。在1980年代人们还能容忍大部分的不平等,随着超级富豪数量的增加以及贫富差距的拉大,这个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这时期公共话语的主旨变成想找到“财富”和“富人”之间的差别,劝富人行善,劝穷人理解。刘长发在他的研究中提到中国社科院对中国富人致富原因的调查,发现普通民众所希望和认可的致富原因首先是依靠“文化资本”,即通过文化知识、技术水平等智力因素赢得财富;其次是“经济资本”,即通过资本的不断扩张和原始积累而富裕;人们不能认可和痛恨的是运用“权力资本”,即通过不正当的灰色交易而跻身富人阶层的致富方式(刘长发,2008:159)。

他同时指出,在任何时代和任何民族,对财富的眼红都是一种必然心态,只是人们往往会自觉地找到平衡这种心态的理由,譬如把这种富人财富的拥有理解成对方巨大代价和艰苦努力的付出、祖辈打拼下的遗荫等等。但是一旦自己替对方寻找的富裕的因由不能令自己信服,或者认为对方付出的富裕成本太过低廉,那种不公正感就会变成仇视,仇富心理也就产生了(刘长发,2008:157)。在这一时期的报纸评论中还认为谴责富人的不当行为对一概而论的“仇富心态”来说也是不错的替代。

中外寓言对富人都是竭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寓言中对富人的态度反映了人们的仇富心态。在传统社会,许多富人是靠特权和对人民的残酷掠夺而致富的。……但总体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富人致富离不开个人的能力和奋斗。……但是,普遍来看,中国的富人还不像美国富人那样受尊重。尽管许多人不得不承认他们致富对社会的有利影响,然而,仇富心态还相当普遍。

这其中的缘由,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中传统的仇富心态有几千年之久,根深蒂固。虽然我们已进入市场经济,但思想意识尤其是民众的思想意识还没有跟上,用传统的眼光看富人成为一种思维定势,贫富差距的扩大又为这种观念的生存与传播提供了条件。二是普遍存在的“原罪”观念。不能否认,一些富人在致富尤其是暴富过程中,的确有许多非法行为,但应该承认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是借改革的春风,靠自己的奋斗正当发展起来的,许多富人也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胆略和勤奋致富的。但少数人的不正当致富败坏了整个富人群体的形象。三是中国的一些富人,其财富与道德没有同步增长,即使是正当致富的人也做出了一些与其身份不符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仇富也是富人自己引起的。

  人民日报,2004(15)

参照这篇论述可以发现,明显的不平等激起了仇恨;如果你是个富人,但是平等地对待其他人,那么仇富就不会成为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仇富仇的不是富,而是为富不仁的富人。很多评论同样认为人们并不是痛恨所有的富人,他们痛恨的是大量的国有资产通过幕后交易或巧取豪夺变成私人资产的行为(16)。使财富可恨的关键就是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区别,一个对比就是逃税漏税(非法财富)与“仁富”(那些努力回报社会的富人)(17)。另外一些报道指出,富人的浪费也加深了仇富心态,富人有能力花成千上万元吃一顿饭或花十几万买一瓶酒,那么是否应该限制奢侈消费,这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18)。有人认为富人必须为“仇富”负责,因为“他们的富庶程度还不能和比尔·盖茨或是沙特王子相比,不过,他们的奢华确是世人少见的”。事实可能如一位富豪所说的那样:“在中国,你的富裕要让别人看见,否则没人会相信你真的有钱”(19)。过度的消费已经引起争议,这也被认为是仇富的首要原因,富人们的故意炫富和经常需要别人承认他有较高地位,这些都更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在这一时期,不平等显然是不可避免的,但像下文里评论的那样,重要的是仅仅让富人不那么可恨。

……但在现阶段,一定的财富差距仍然客观存在。不同社会成员在社会地位、实践经验、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等方面不尽相同,文化背景、家庭环境、身体素质等也存在差别,这些不同与差别在某种程度上将会导致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先富者与后富者都应保持豁达平和的心态:先富者不应高高在上甚至为富不仁,而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和带动后富者;后富者不应怨天尤人甚至“仇富”,而应尊重他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的财富,自强不息,尽快脱贫致富。

  人民日报,2005(20)

除了呼吁富人提高道德标准和自律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来消除仇富的叙事:比如“富人给关于终极丰裕社会的想象提供了象征资源”,以及虽然对富人来说财富是快乐和地位的源泉,不过钱仍然和苦难以及犯罪有关(zhao,2001:118-119)。

换句话说,尽管富人显然会受到别人钦羡,不过当富人本身也具备一定的自我弱势的时候,可以适当弱化他们招致嫉妒和仇视的根源。无论如何,在这一时期,可以看到的是“共富”已经很少提及,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的“无力感”在增强,而富人或某些财富的不应得变得更加难以辩驳,为富人论证财富是他们“应得的”理由也越来越不充分。从批评“平均主义”到驳斥传统“杀富济贫”思想的转变也无法改变人们对某些富裕的难以容忍。从“先富”到“共富”从根本上蕴含的是一种财富平等观,当“先富”与“后富”的距离越来越大,这种财富的不平等显然更难以接受。可以显见的是,从“眼红”到“仇富”的话语变化,一方面对应了财富不平等的加剧,另一方面“不可得”和“不应得”感受的加剧——无论是富人的财富还是普通人的劣势——也增加了这种别人的“好运”给自己带来的痛苦,并在一些层面上引发了社会行动的可能。同样引人注意的是,从“红眼病”到“仇富”,嫉妒的程度在加深,但是在最近出现的“土豪,我们做朋友吧”的讨论中,仇恨转化为戏谑、反讽甚至不以为意。这可能仅仅是公共话语从纸媒到网络的转变进而以网络狂欢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反义,也可能是仇富从“公然的反抗”转为“弱者的武器”(21)。


结语

如前所述,激发嫉妒及其负面行为的并不仅仅是财富、权力或声望的不平等,更多的是被感知到的、主观理解的不平等才使贫富差距对嫉妒者来说变得不可承受。在不同社会时期对平等的期待,富人的强势(superiority)以及自己的弱势(inferiority),尤其是无力感的强弱进而导致的“可得”的希望大小才是引发嫉妒的“感知的不平等”的重要内容。改革之后出现的财富不均无疑招致了关于羡慕、嫉妒、眼红和仇富的讨论。不管这些现象是否真实存在(取决于真实如何定义)以及在多大范围内真实存在,相关的讨论从一个侧面论证了嫉妒与不平等、尤其是财富不平等的关联,以及如何与“感知的不平等”各要素相互作用并由此在官方话语层面进行道德、政策以及话语劝诫。

同样,嫉妒与嫉妒方的弱势和被嫉妒方不应得的好运密切相关。从关于“眼红”和“仇富”的公开讨论中可以看出,论述的重点都集中在被嫉妒一方(成功者或富人)的是否“应得”。在针对眼红的讨论中,常见的解释是如果一个人是凭借改革开放的政策而取得个人的成就,那么这完全是应得的,别人不应该眼红。反而那些嫉妒者应该反思他们自己的平均主义的想法,接受经济发展的好处,容忍不平等,不平等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到了仇富的讨论中,财富和富人被区分开来,财富是应得的,某些富人的行为配不上他们的财富;“财富是无辜的”,通过努力劳动、合法经营而得到的财富是实至名归,而有钱人被仇恨是不是“罪有应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己,从制度层面下降到个人的行为方面。而在“不可得”(unreachability),也就是自身的无力感方面,在关于“眼红”的讨论中,“共富”是减弱无力感的重要方式;而到了“仇富”,不平等的事实已经被常态地接受了,“财富平等”已经不再作为共识进行倡导,虽然财富的理所应当的不平等还并没有被完全接受。同时,在“眼红”和“仇富”的公共话语中,嫉妒一方的弱势只是很隐晦地提到,从某种程度上,在政策均等的情况下一个人的弱势地位很容易被归结于个人的能力不够。正如前文提到的本泽夫所说,嫉妒一方的弱势如果被认为是不应得的,无论是否强调财富平等还是不平等,这种弱势都是最容易增加、最难以控制并且最容易引发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波动。也就是说,“眼红”和“仇富”的官方话语,无论有意或无意,利用了嫉妒与“感知的不平等”的复杂关系,趋利避害,在话语层面影响了人们对不平等的感知和应对。


注释:

①治非:《“红眼”与“眼红”》,《人民日报》1984年9月13日。

②雷抒雁:《慢说“仇富”》,《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5日。

③百度百科。

④嫉妒和妒忌此处没有太大差别,基本属于同义词。

⑤王群生:《“醋是吃不完的”》,《经济日报》1994年1月1日。

⑥石角:《嫉妒、诬告及其它》,《人民日报》1986年6月4日。

⑦许家屯:《开拓眼界,劳动致富》,《经济日报》1983年3月9日。

⑧肖荻:《天津进行搞活大中型企业改革试验聂璧初表态绝不鞭打快牛 对发财的不眼红 对垮台的不怜悯》,《人民日报》1991年7月27日。

⑨钟怀:《要奖得别人眼红》,《人民日报》1984年9月8日。

⑩高占祥:《加强品德建设防治思想病》,《经济日报》1986年4月10日。

(11)龚雯:《高档商店生意怎么这么火?什么人一掷千金?老百姓不眼红吗?请看——消费“贵族”》,《人民日报》1992年12月27日。

(12)雷抒雁:《慢说“仇富”》,《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5日,副刊。

(13)(14)秦沣:《仇富心态:想象还是事实?》,《新西部》2003年第4期。

(15)梁小民:《富人的自律》,《人民日报》2004年8月3日。

(16)《新西部》编辑部:《改变仇富情绪要靠富人自己》,《新西部》2003年第4期。

(17)吴治黎:《“仁富难觅”与“仇富心态”》,《晚霞》2007年第11期。

(18)张洪清:《富人的奢侈该不该管?》,《廉政瞭望》2004年第11期。

(19)阿林:《富人浪费加深了社会的“仇富心态”》,《廉政瞭望》2004年第11期。

(20)窦皓、刘洁:《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心态》,《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8日。

(21)马子媚:《“屌丝文化”的背后:另一种弱者的武器》,课程论文,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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