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谈谈《吕氏春秋》的生命观与养生学-亚博电竞网

蒙培元:谈谈《吕氏春秋》的生命观与养生学

——《蒙培元全集》第七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9 次 更新时间:2022-05-14 14:47

进入专题:  

蒙培元 (进入专栏)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汉书·艺文志》把它归之于“杂家”,成为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所谓“杂家”者,不主一家而取各家之长之谓也。这好像中餐里的“拼盘”,样样都有,但没有一个主菜。其实,这本书也有自己的见解,对生命看法就是如此。它既吸收了先秦各家的有关思想,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看法。

《吕氏春秋》十分重视生命现象,认为它是所有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人世间的一切,都不如生命重要,帝王广土众民,富有天下,也抵不上生命的贵重。因为“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之道也”。“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况于它物乎?”[1] 可见,天下没有比生命更贵重的东西。这种生命观同“以天下为先”的儒家思想有所不同,而同道家比较接近。正因为如此,《吕氏春秋》提出“本生”、“重生”、“贵生”、“重己”等主张,公开揭明它的生命观,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是很突出的,也是很有特色的。

《吕氏春秋》所说的“生”即生命,究竟是什么?它认为,生命是来源于自然而同自然息息相关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这一点同整个中国传统哲学是一致的。

但是,要完全了解生命的本质,光说明这一点还不够。在《吕氏春秋》看来,生命固然是有机整体,但它又由各种因素、各种层次所构成。这些不同因素便是形、气、神、性和命。这些不同要素既是生命整体的组成部分,互相联系在一起,其中任何一种都不能独立存在,但同时,它们又有不同功能。所以,联系和功能便构成生命的本质。

《吕氏春秋》还认为,人的生命潜能是固定的,也是不变的,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这叫作“数”(后人称之为“命数”)。所谓“养生”,就在于“尽其数”,“毕其数”,不使其“数”减少就是“益寿”,就是“长生”。它说:“圣人察阴阳之宜,辨万物之利,以便生。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长也者,非短而续之也,毕其数也。”[2] 人的生命是不能像“续貂”那样由短续长的。人和自然界一样,有固定的能量,消耗尽了,生命也就结束了。这同现代“熵”的理论有一致之处。养生之道应以自然为法,不可违反生命的自然定律。它举例说,秋天早寒到冬天必暖,春天多雨则夏天必旱,因为秋天节省的热量到冬天必然会增加上,春天多用的动量到夏天必然会补偿。人的生命也是如此,损耗越多,寿命越短。如同樽中之酒,有一定的量,如果酌酒太多太快,则必然“速尽”。因此,治生者“必法天地也”[3]。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保持生命的最佳有序状态,而不能过分损耗。

基于这样的认识,《吕氏春秋》从各个层次探讨了如何“全生”即“养生”的问题。其中包括养形、养气、养神、养性与尽命等不同层次,不同环节。

关于“养身”,《吕氏春秋》接受了道家一派,即杨朱派“贵以身为先”的思想,认为养形、养身是养生的基础。先秦道家中的庄子一派,强调“全德”而不讲究“全形”,因此在《庄子》寓言中有许多奇形怪状的人,有的无足,有的骷髅,有的驼背,如此等等。庄子也主张“全生”,但他更重视精神生命,追求精神境界。道家中的杨朱一派,则主张养形,“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吕氏春秋》有条件地接受了杨朱思想。其实,先秦儒家孔子所讲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虽是讲孝道,但从养生学讲,也是重生的。不管怎样,《吕氏春秋》对于形体生命是非常重视的,并称之为“本”。它说:“凡养生莫若知本,知本则疾无由至矣。精气之集也,必有入也。集于羽鸟与为飞扬,集于走兽与为流行,集于珠玉与为精明,集于树木与为茂长,集于圣人与为复明。精气之来也,因轻而扬之,因走而行之,因美而良之,因长而养之,因智而明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郁。”[4]

这里有两点重要思想,必须指出。

第一点是讲形气关系。精气和形体都是生命的要素,精气可说是生命的核心,但形体却是生命之本,没有形体,精气即无所“集”,生命亦不能存在(后来的大学者王夫之也有类似的说法)。“精气之集也,必有入也”,就是指形体而言的,形体不能仅仅被理解为生命的外在躯壳,它是生命的物质基础。形体不同,生命的本质也就不同,如同人与动物之不同一样。因此它又说:“凡事之本,必先治身,啬其大宝,用其新,弃其陈,腠理遂通,精气日新,邪气尽去,及其天年,此之谓真人。”[5]“治身”首先是指形体生命而言的。“用新弃旧”实际是新陈代谢,“腠理”即肌肤之理,也就是生理。凡身体中有形的部分或组织,都有“腠理”。

《吕氏春秋》还讲到神形关系问题。它在本质上是神形合一论者,神不离形,形不离神,形神合一,是谓“全生”。“圣人察阴阳之宜,辨万物之利,以便生,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6] 所谓“精神安乎形”,是说以形体为精神的安居之所,但这不是形神二元论,或精神可以离形体而独立存在。因此和西方的灵魂说决不相同。且不说“精神”并不等于灵魂,只从生命的意义上说,精神完全是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且构成生命的“主体”。离开形体,便无所谓生命。

第二点是讲形体养生之学。关于这一点,《吕氏春秋》又讲了几方面的意思。

一是运动学的观点。它认为,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在于运动。只有流动不息的活水,才不会腐烂;只有有枢纽而常能开闭的门户,才不会被虫蛀,其原因就在于运动。精液不能流动,则气郁结而不畅,处于头则为肿为风之疾,处于耳则为聋,处于目则为盲,处于鼻则为窒为塞,处于腹则为胀为疛(跳动之疾),处于足则为痿为厥。这就是医家所说的“气血不畅”,必然生病。宋代有位理学家程颢说过,医者以手足麻痹为不仁,如同不属于自家所有。手足麻痹就是“气血不畅”。程颢由此论证人要成为仁者,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理学家和医家所讲,都是生命之学,不过医家所讲,是形体生命学,理学家所讲,是哲学生命学或形而上学。其实,在中国古代,医学和哲学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二是吐故纳新如气功之类。生理上的新陈代谢与气功是直接有关的,“用其新,弃其陈”既是生理上的新陈代谢,也有气功原理。所谓“精气日生,邪气尽去”,与先秦两汉时的“吐故纳新”[7]是有关的。气功的基本要求便是吸收宇宙自然界的精气或“真气”、“元气”,排除身内的污气,不过,它不只是呼吸系统的深呼吸之类,它是全身性的,甚至是全身心的,其中“意念”起关键作用。这也是中国哲学以气为生命之源的一个具体运用和表现。

三是饮食之道。《吕氏春秋》说:“凡食无强厚味,无以烈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疾首即头疼病)。”“食能以时,身必无尖。”“凡食之道,无饥无饱,是以谓五藏之葆(葆,安也)。口必甘味,和精端容,将之以神气,百节虞欢,咸进受气,饮必小咽,端直无戾。”[8] 厚味、烈味、重酒都对身体有害,饮酒太过,必然头疼,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刺激脑神经。饮食之道,要按时,使其符合生命的正常需要;进食时,不可太饥,不可太饱,取其适中,再加上正确的姿势,精神愉快而不可生气。所有这些都是符合科学精神的。

以上是谈“养形”,其中也包括“养气”与“养神”。关于“养气”,除气功之外,最基本的是保持阴阳调和,与自然界的四时变化保持一致,所谓“察阴阳之宜”,就是不可使阴太甚,亦不可使阳太甚,要使二者保持平衡。关于这一点,讲中医的已经讲了很多,而且是必讲的,我这里就从略了。

再讲“养神”。正因为中国哲学和医学理论是神形合一论,因此,“养神”对于生命的意义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吕氏春秋》说:“毕数之务在于去害,何谓去害?大甘大酸大苦大辛大咸五者交形,则生害矣;大喜大怒大忧大恐大哀五者接神,则生害矣;大寒大热大燥大湿大风大霖大露七者动精,则生害矣。”[9] 这里讲到三种害,其中大甘大酸等五者是讲形之害,大寒大热等五者是讲精(即气)之害,大喜大怒等五者则是讲神之害。《吕氏春秋》明确地从形、气、神三层次讲到生命与养生之道,这种讲法同中国医学是完全一致的,也是很深刻的。关于前二者,这里不谈,现在着重讲讲“神”的问题。

神即精神,包括许多方面,主要是知、情、意三个方面,这是近代心理学所证明的。《吕氏春秋》对知、情、意都讲到了,特别是对情和知讲得很多。其中有些是吸收先秦道家的学说,有些则是根据生活实践与科学知识提出来的具有独创性见解。

情指情绪、情感,属于心理范畴。但是中国哲学和医学都很重视人的情感问题,这也是区别于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情感被看成是精神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理有直接影响。先秦时有“五情说”[10],汉朝的《乐记》已提出“七情说”,后来,特别是唐韩愈之后,一直采用“七情说”(喜、怒、哀、惧、爱、恶、欲)。《吕氏春秋》采用了“五情说”。关于情绪、情感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不必详细讨论,今人对此已有更详细更具体的研究。我只想指出,《吕氏春秋》认为,情绪、情感对于生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直接关系到生命的存在。人之有情,正是人的生命的重要标志,人不能没有喜怒哀乐之情,情感不能得到满足,就要危害生命。这是从积极方面说。但情感必须适中,既不可不及,亦不可太过,不及和太过都对生命有害。《吕氏春秋》所说的“大喜大怒”等五种表现就是情感太过,所以能“害生”。《中庸》里说,“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发而皆中节之谓和”,这“中和”原则既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医学、养生学的重要原则。“中和”就是“适情”或“节情”。

情和欲又是相联系的,对喜欢的东西会产生欲望,对不喜欢的东西会产生厌恶。所欲者想得到,所恶者想远离。因此中国人常常把“情欲”说成一个东西。对于欲望,《吕氏春秋》并不否定,它认为,人有欲有恶,完全是正常的,也是生命所需要的。“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适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知贤不肖,欲之若一。”[11] 这里它论证了“欲”作为生命组成部分的合理性。

情需要节,欲也需要节。“适欲”或“节饮”是《吕氏春秋》的重要主张,它是反对“无欲”、“禁欲”的。“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12] 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欲,而在于“适宜”不“适宜”。“皆得其宜”就是各种欲望都能适宜,“分得其宜”就是有的适宜,有的不适宜,“不得其宜”就是都不适宜。至于“穷奢极欲”则必然要“丧生”。《吕氏春秋》用大量文字讲了这个道理,这里就不必一一讨论了。总之,“适欲”,“节欲”的主张,比起先秦道家的“无欲”、“去欲”说(道家也不是完全反对欲),前进了一大步,至少纠正了道家不确切的说法。这种主张不仅符合生活,而且符合科学。

知指神知、心知、思虑,主要是从认识方面说的。《吕氏春秋》对于知作了充分肯定,而不是一般地反对一切知识,这一点也不同于道家。它认为,神知可使人知其“所以然”,即知道生命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指导养生;也能使人知其“所当然”,使生命符合理性原则。它说:“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耳虽欲声,目虽欲色,鼻虽欲芬香,口虽欲滋味,害于生则止。在四官者,不欲利于生者,则弗为。由此观之,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13] 耳、目、鼻、口之欲所以不敢擅行,是因为有制裁之者,这制裁者不是别的,就是神知,因为它具有理性原则。善养神者不可“徇物”,而要以物随人。“徇物”者即不顾利害关系,不问正当与否,只是追逐物欲;以物随人则是根据理性原则,当得者得之,不当得者不得,以利于生命。所以“圣人之动作也,必察其所以之(之至也),与其所以为(为作也)”[14]。这里已引入伦理道德原则,不只是形体生命的问题。无道德心者会受到各种谴责甚至良心的谴责,因而有害于生。

至于用邪智巧诈养生者,则更是适得其反。“矜势好智,胸中欺诈,德义之缓,邪利之急,身以困穷,虽后悔之,尚将奚及?”[15] 这就把生命同社会生活、社会价值联系起来,使之具有社会性。

知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知其生命之源,体验生命的最高价值,这实际上已经进入“养性达命”的阶段了。

最后谈谈“养性”与“达命”的问题。这是最高层次的养生之学,也是真正的生命哲学。在这个关系到生命价值的问题上,《吕氏春秋》提出“顺性”的主张。前面说过,《吕氏春秋》以“天”为生命之源,如果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说,天是“太一”。《吕氏春秋》使用这个概念,标示自然界的最高本体,也是生命的存在本体。“太一”相当于道家所说的“道”,也相当于《易传》所说的“太极”。人性来自“太一”,而“太一”既是“自然”,又是“无穷”。“自然”即无主宰无目的,“无穷”即无限。生命是“自然”的,也是有限的,但就本体而言,则是无限的。养生的最高境界便是“游意乎无穷之次(次者舍也),事心乎自然之涂(途者道也)。若此,则无以害其天矣。无以害其天则知精,知精则知神,知神之谓一。”[16]“故知知一,则复归于朴。故知知一,则若天地,然则何事之不胜!”[17]“无穷之次”、“自然之涂”是就精神境界而言的,不是就形体生命而言的。只有养性,才能“全其天”、“无害其天”。而“知精”、“知神”到“得一”,则是不断修养、不断提升的过程。能做到“知一”“得一”,就能复归于朴。朴就是一,就是道,包含了全部生命信息,也是宇宙生命的全体。养性的根本方法是“无为”,这是吸收道家思想的结果。它所说的“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顺其自然,顺其性。“无为之道曰胜天,……胜天顺性,顺性则聪明寿长。”[18]“胜天”并不是战胜自然,这同后来道教的“逆天”思想并不同。“胜天”是胜任自然,完成自然所赋予之性。这就是它所说的“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19]。性虽然生于天,生于“太一”,但要完成它,还需要人的努力。能完成自然所赋之性,就能与天地同其大,无往而不胜。

“顺性”也就是“尽命”,完成生命的最后使命。性命原是统一的,性是就人而言,而命是就天而言,天人合一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完成人性就达到了生命。做到“顺性尽命”,不仅完成了养生,而且实现了生命的全部价值,在有限中实现无限,在暂时中实现永恒。


* 原载《中国哲学史》1993年第4期,第70?74页。另见日本《鍼汪》第6号(1994年3月版)、第7号(1994年10月版)。

[1]《吕氏春秋·本生篇》。

[2]《吕氏春秋·尽数篇》。

[3]《吕氏春秋·情欲篇》。

[4]《吕氏春秋·尽数篇》。

[5]《吕氏春秋·先己篇》。

[6]《吕氏春秋·尽数篇》。

[7] 见《淮南子》。

[8]《吕氏春秋·尽数篇》。

[9]《吕氏春秋·尽数篇》。

[10] 见《荀子》。

[11]《吕氏春秋·情欲篇》。

[12]《吕氏春秋·贵生篇》。

[13]《吕氏春秋·贵生篇》。

[14]《吕氏春秋·贵生篇》。

[15]《吕氏春秋·情欲篇》。

[16]《吕氏春秋·论人篇》。

[17]《吕氏春秋·论人篇》。

[18]《吕氏春秋·先己篇》。

[19]《吕氏春秋·本生篇》。

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本文责编:limei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中国哲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3598.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亚博电竞网的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亚博电竞网的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亚博电竞网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