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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朱熹“生”的哲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4 次 更新时间:2022-05-2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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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形态,天人合一在朱子哲学中以“心与理一”的形式出现,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但这不是脱离人与自然界的真实关系的那种形而上学,就其实质而言,“心与理一”只是表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存在状态即精神境界,它要解决的是人的生存方式的问题。这实质上是生态哲学的问题。

朱子是理性主义者。但朱子所说的理性(即“理”)绝不是“纯粹理性”,即不是抽象的形式理性,而是有具体内容的,说得更明白一些,是有情感内容的实践理性。这种理性不能被归结为“实用理性”,因为它是有价值理想的,不只是为了功利目的;同时,它是有批判精神的,不只是为了“适应”现实。这种理性不同于认识理性,它是关系到人和自然永续发展的生命智慧。虽然在认识的层面上,它在人与自然界的万物之间,建立了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提出了一些认识方法;但是,其根本目的不是将自然界视为认识对象,通过认识而控制、掠夺自然界,而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确立内在的价值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生命和谐;不是统治和征服自然界,而是尊重和关爱自然界,从中享受生命的乐趣,实现人类最理想的价值。

这种生存状态和生命价值,不仅要诉之于理智,而且要诉之于情感。就是说,人不仅是理性的存在,而且是情感的存在;不是情感与理性的分离,而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即“合情合理”地生活。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这是一种“生”的哲学,自然界有“生理”、“生意”而人得之以为性情,情与理是合一的,天人内外是合一的。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自然界“内在价值”的实现者,这种互为主体的关系是维持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的根本保证,因而是人类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天是儒家哲学的最高概念,是万物之源。宋代理学家二程以理释天,“天者理也”[1],认为天就是理,但理是“形而上者”。那么,天与自然界是什么关系?“天之生物”又如何理解?天是不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的误解。

程颢说:“天只是以生为道。”[2] 这是程子关于天的学说的核心所在。天作为最高存在,以生命创造为其道,即理,而生命创造是“生生不已”的过程。道既是过程,又是法则,从根本上说,理是生命创造的原理,也就是说,天以生命创造的过程为其存在,以生命创造的原理为其依据,“生”即生命创造才是理的根本内容。这是非实体论的生命学说。

朱子通过理气关系的论证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学说。关于理气一元论还是二元论的问题,我在《一个世界还是两个世界》中已有讨论,现在从“生”的角度做一些分析。

朱子哲学中的天,是生命及生命创造的整体,其中既有理,又有气,是理气之合。天代表宇宙自然界全体,理是宇宙自然界生命创造的原理,气是宇宙自然界生命创造的质料。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3],二者缺一不可,但都是从生命创造的意义上说的。这所谓“本”,可以说是生命存在的本体,但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只有气才能“凝聚生物”,是真正的存在,理只是气,即物所依据的原理或“道理”。生命创造之理,是客观的、普遍的,但是,理(即“生理”)之创生万物,实即气之凝聚生物,不是在气之外、之上有一个主宰者创生万物。“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就是指此而言的。有人问道:“发育是理发育之否?”朱子回答说:“有此理,便有此气流行发育,理无形体。”又问:“所谓体者,是强名否?”回答说:“是。”[4] 这就是说,流行发育而生万物,是气之流行发育,理作为流行发育之“所以然者”,是气所具有的,不是在气之外有一个理本体(即实体)使气发育流行。如果讲本体论,这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一种很特别的本体论,即存在本体就在存在之中而成为存在之所以存在者。因此他又说:


只此气凝聚处,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间人物草木禽兽,其生也,莫不有种,定不会无种子白地生出一个物事,这个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5]


对于朱子所说的理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很容易被理解为纯粹的理念或理世界,独立于气而存在,是超时空的实体,只是在生物时,“居”于气而使之凝聚生物。但是,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朱子的意思是,从概念上说,理是“净洁空阔”的,也可以说是纯粹的,所谓“世界”,是指理从概念上被理解时的界限,超出这个界限,就不是理了。就此而言,理有客观普遍性,甚至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能够被说成是“净洁空阔底世界”。就理作为生物之客观原理而言,是无形体、无渣滓的,是纯粹的。但问题恰恰在于,理是不是超时空的精神实体或理念?是不是客观“实在”?朱子认为,理作为天即自然界创生万物所依据的原理,它虽然是“生物之本”,却不是超时空的独立实体,它只能在时空中存在。就是说,朱子所谓本体,不是实体论意义上的本体,是作用、功能意义上的本体,即以生命创造的功能、作用为其存在,以其生命创造的原理为本体,这就是“无体之体”。这可以说是一种“泛理论”,理无所不在,但其所在,只能是气。

真正的生命创造,只能靠气。气是时空中的存在,能“凝聚生物”。“盖气则能凝聚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6] 生命创造是有时间维度的,是最真实的,天之生物,虽有生物之理,但只能由气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此气凝聚处,理便在其中”。换个说法,气之发育流行、凝聚生物,自身便有其生物之理,只是以此生物之理为“本”而已。所谓“本”,用朱子的话说,就是“然以意度之,则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7]。朱子在说这句话时,十分慎重,也很有分寸,加上“以意度之”和“疑”,正说明他唯恐有人将理理解为独立的存在。所谓“依傍”,似乎是依靠另一个东西,但实际上,它就在气之自身中成为其“生物”之依据。当有人问他“理在气中发现处如何”时,他回答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8] 过去研究中国哲学的人,都把“理者气之条绪”说成是唯物主义命题,因此,当看到朱子也说出这样的话时,就感到很困惑,或者以为是记录有误,或者认为是自相矛盾,有的则由此证明朱子有唯物主义因素。其实,只要不是将朱子所说的“理”理解为超时空的独立存在,这句话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与“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是不矛盾的。问题在于,气之“条绪”能够是“生物之本”吗?朱子哲学的奥秘,就在这里。

所谓“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9],即逻辑在先,既有认识论的意义,又有本体论的意义(其本体论是建立在认识论之上的)。就本体论的意义而言,其全部意义都集中在“生物之本”上,所谓“先”者以“本”为先,绝无时间之先后。生物是气之生物,但必须依据其理即原理而生,“生理”具有普遍性,能决定事物的性质,因而被说成有逻辑的“先在性”,在这个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才能说理是生物之“本”。但这并不否定理在气中,也不否定理是气之“条绪”。气之“条绪”决定气之生物,因而是生物之“本”,在朱子哲学中完全是能够成立的。

总之,天之生物,不是在自然之上有一个超自然的最高主宰创造万物,天就是自然界本身,天之生物就是自然界创生万物。自然界是生命创造的主体,也是生命整体,其中有“形而上”之理与“形而下”之气,但理不离气,浑沦一体。因此,既可以从气上说理,也可以从理上说气,但绝不能离气而言理,或离理而言气。“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而今且从理上说气。”[10] 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朱子一方面说,“天即理也,其尊无对”[11],这是以理释天;另一方面又说,“苍苍之谓天”[12]、“天只是一元之气”[13]、“天地统是一个大阴阳”[14],这是以气释天。这是不是相互矛盾之说呢?如果了解其“从理上说气”以及“不离气”而说理,就不认为这是矛盾之说。从语言表达上虽然可以分说,而且各代表一定的意义,这是分析地说;但是,就其实质内容而言,当说“天即理”时,必定是带着气,当说“苍苍之谓天”时,必定是带着理,绝不能分而为二,这是综合地说。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生”的意义。“生”是天即自然界的根本功能,由“生”的功能而显其存在,是天的根本意义。就是说,自然界是造物者而不是被造物,理是自然界的创生之理,而不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如果理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如同上帝一样的主宰,气只是用来创造万物的工具,那么,朱子的“气能酝酿凝聚生物”之说,就失去意义。实际上,气之“生物”,虽然依据“生理”,但又是能动的、有创造力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子提出“气强理弱”[15]之说。


苍苍之谓天。运转周流不已,便是那个。而今说天有个人在那里批判罪恶,固不可;说道全无主之者,又不可。这里要人见得。[16]


“运转周流不已”而生万物,完全是气之事,苍苍者即是气,但是理在其中为“主之者”。理气合称谓之天,但也可以从气上说天。天是主宰,但不是人格化的神,也不是超自然的绝对精神或理念,天就是自然界本身。有人只从理上说天,认为天是理而不是气,以为这样才能坚持理学立场。但是,朱子却不这样看,他认为,不能离气而言天,如果离了气,天便不成其为天。“但如今人说,天非苍苍之谓。据某看来,亦舍不得这个苍苍底。”[17] 这就是说,天之为天,既有理,又有气,是理气浑然之体。

我之所以反复指出这一点,是为了说明,朱子的“理即天也”这一命题,并不是只有理而无气,更不是以天为超自然的绝对实体,天就是理气合一的生命整体,就是创造生命的自然界,人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为了说明天地自然界生命创造的深层意义,朱子提出并讨论了“天地之心”的问题。如果说,“生”是天人之学的核心,那么,“心”便是“生”的学说的核心。


问:“天地之心,天地之理。理是道理,心是主宰底意否?”曰:“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别有个理,理外别有个心。”又问:“此‘心’字与‘帝’字相似否?”曰:“‘人’字似‘天’字,“心”字似‘帝’字。”[18]


自然界有没有心的问题,是从“生”的学说中产生出来的一个很独特的问题(张载、二程有类似思想)。这实际上是心理合一,也是天人合一的说法。本来是讲“天地之心”,却用人来解释,以“人”字说明“天”字,以“心”字说明“帝”字,这就清楚地表明,天地之心与人心是合一的。人是身心、形神合一之全体,而心是一身之主,以此说明天地与天地之心的关系,是对自然界的生命创造以及与人的生命存在的内在联系的深层揭示,不只是一种比喻而已。

但是,毕竟人有心而天地并无心,“合一”并不是完全等同。那么,“天地之心”何所谓?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朱子说:


“若果无心,则须牛生出马,桃树上发李花,他又却自定。程子曰:‘以主宰谓之帝,以性情谓之乾。’他这名义自定,心便是他个主宰处,所以谓天地以生物为心。中间钦夫(即张栻)以为某不合如此说。某谓天地别无勾当,只是以生物为心。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略无停间,只是生出许多万物而已。”问:“程子谓:‘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曰:“这是说天地无心处。且如‘四时行,百物生’,天地何所容心?至于圣人,则顺理而已,复何为哉!所以明道云:‘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说得最好。”问:“普万物,莫是以心周遍而无私否?”曰:“天地以此心普及万物,人得之遂为人之心,物得之遂为物之心,草木禽兽接着遂为草木禽兽之心,只是一个天地之心尔。今须要知得他有心处,又要见得他无心处,只恁定说不得。”[19]


关于牛只能生牛,桃树只能发桃花之说,已涉及心性关系问题,不再讨论。就天地有心无心的问题而言,朱子的回答是,天地无心而有心,有心而无心。这显然是就生命创造的意义及其与人的关系而言,不能从逻辑语言去理解。所谓“无心”,是说天地自然界并无人心一样的心,即没有人的知觉思虑、营为和目的,天地只是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生生不穷,自然而然地生出万物(人在其中)。所谓“有心”,是说天地之生物,有个“主宰处”,才能生出许多万物而各不同,如牛之生牛,马之生马,其中必有“主之者”,这“主之者”如同人心主宰人身一样,便是天地之心。这是“无心之心”。


天地自有个无心之心。复卦一阳生于下,这便是生物之心。又如所谓“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天道福善祸淫”,这便自分明有个人在里主宰相似。心是他本领,情是他个意思。[20]


并不是说,真有一个人格神在里面主宰,却又像有人在里面主宰一样,生出人与万物,这是天地造化最神妙之处,其中有无目的的目的性,又有生命情感在其中。

所谓“天地以生物为心”,即指“生”的目的性及情感而言。这里最重要的是,不能只从自然因果性、必然性去理解天地如何如何生物,而要从内在目的性及其价值意义上去理解。“天地之大德曰生”(语出《周易·系辞》,朱子非常重视并经常引用),天地以其“德”创生万物,“德”就是天地的内在价值,也就是“元者善之长”[21]的“善”,而善就是目的。朱子关于“继善成性”的解释,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22] 这同时也说明,天地生物,是生命进化的过程(按朱子所说,是由“化生”到“形生”,不详述),引入目的性的学说,则进一步说明,这不只是生物进化,而且是道德进化,有明显的价值含义。自然界的生命创造,有其“内在目的”,由此体现其“内在价值”,其所生之物,则以其“内在价值”实现自然界的价值,因此,天是值得敬畏的。这就是朱子提出“天地以生物为心”的真正用意。

自然界是和谐的生命整体,向着更完善的方向发展,这是自然界的本质方面。但这并不是说,自然界没有任何灾害,一切都是完美无缺。《中庸》说:“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朱子注说:“愚谓人所憾于天地,如覆载生成之偏,及寒暑灾祥之不得其正者。”[23] 朱子也承认自然界有灾害的发生,但这是“生成之偏”而“不得其正者”,自然界本身是能够修补和自救的,关键是人在其中起何作用?这才是人类应当反省的。有人问道:“天地会坏否?”朱子回答说:“不会坏。只是相将人无道极了,便一齐打合,混沌一番,人物都尽,又重新起。”[24] 他明确肯定,自然界本身并不会坏,只有人类活动“无道极了”,即破坏了生生之道,就会造成天地崩坏、生命灭绝的后果。但是,人物灭绝之后,自然界还会“重新起”,形成新的生态系统。这是非常深刻而发人深思的见解。

在过去的研究中,我们只从概念上解释朱子的理气论,很少关注其生命意义。其实,理气问题最后都要落到“生”的问题,而“生”的问题又要落到“心”的问题,这样才能揭示其哲学的深层底蕴。以“心”字说“生”字,似乎是拟人化的说法,但这是对自然界生命创造的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揭示,说明人与自然界之间有本质的生命联系,人是自然之子,绝不是高居于自然之上的统治者,自然界更不是毫无生命的物理世界。

为了进一步说明天地生物之“心”,朱子又提出并发挥了“生意”之说。“生意”是程颢最喜欢使用的词语,“万物之生意最可观”[25],以此表示自然界的生命创造活泼泼地、与自家意思一般。朱子也很喜欢使用这个词语,并做了进一步发挥,以此说明天地生物之心以及与人心的关系,即人之仁心。


心须兼广大流行底意看,又须兼生意看。且如程先生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只天地便广大,生物便流行,生生不穷。

发明“心”字,曰:“一言以蔽之,曰‘生’而已矣。‘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受天地之气而生,故此心必仁,仁则生矣。”[26]


程颢体贴出“理”字,而理的根本意义是“生”,即“天只是以生为道”,而道即是理,即是心。朱子又发明“心”字,其根本意义也是“生”,即“天地以生物为心而人得之以为心”。但以“生意”说明天地生物之心,进而说明仁,则更加突显了“生”的目的性和情感意义。按朱子所说,“意者心之所发”,而“意”与“情”又有直接关系,“情又是意底骨子”,“意因有是情而后用”[27],就是说,意是从生命情感发出来的意向活动,有目的性意义。意属于意识活动,是人心所特有的,朱子用“心”字贯通天人,又用“生意”说明其意义,这实际上是说,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生命情感和目的性的内在联系,而不是机械式的外在联系。

一方面,“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28] 就是说,人心是天地之心的实现,仁德是天地之德的实现,其间贯穿了“生意”,即生命情感和目的性原则。另一方面,“仁则生矣”,仁心又是完成自然界生命创造的关键,这正是仁的根本意义。人心之仁以“生物”为其职能,这也就是“为天地立心”(张载语)。正是在这个方面,突显了人的主体性与创造性,突显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与作用。仁虽然来源于天地之心之德,但却是人的精神创造,所谓“实现”,就是一种创造,“继善成性”是要人去完成的。总之,人既是天地之心的实现者,又是其创造者,由此构成“共生”的关系。

所谓心的“广大流行意”,正说明天地“别无勾当”,只是生物。“广大”是其空间形式,“流行”是其时间形式,从空间时间上解释天地之心,说明天地并不是真有一个心,天地之心只是气之发育流行、生生不穷的生命创造过程,这就是有心而无心,即“天地以生物为心”。但所谓“生意”,显然有情感、意向、目的等意义,这是无情之情、无目的的目的,也就是无心而有心,即“天地生物之心”。其实,“天地以生物为心”与“天地生物之心”,说法虽不同,侧重有不同,但并无实质上的差异(朱子和张栻的辩论,也是如此)。但是“生意”之说,确实显示了自然界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

朱子认为,自然界是有“生意”的,自然界的“生意”不仅是存在的,而且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但是,要通过生命体验去体认,不只是客观认识、对象认识的问题。这就直接关系到人类如何对待自身,又如何对待自然的问题,亦即关系到人类如何生存的问题。


仁。鸡雏初生可怜意与之同。意思鲜嫩。天理著见,一段意思可爱,发出即皆是。切脉同体。说多不能记,盖非言语可喻也。……只是天理,当其私欲解剥,天理自是完备。只从生意上说仁。[29]

生底意思是仁。

仁,浑沦言,则浑沦都是一个生意,义礼智都是仁。[30]


以“生意”贯通天人而说仁,是朱子关于“生”的学说最值得重视之处。这里虽有概念上的解说,但是,最根本的是生命体验的问题。“生意”即“生底意思”,是不能用概念语言去说明的,“今不可于名言上理会,只是自到后便有知得”,“如上蔡所谓‘饮食知味’也”[31],即只能在自身生命中去体认。如果只从概念上说明什么是“生”,从名言上解释什么是“生意”,并不能真正知道它的“意思”。要真正知道其“意思”,只有如同“饮食知味”一样,“自到”后才能做到。食物只有亲口吃了,才能知道其中的味道,如同佛家禅师所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要知道自然界的“生意”,也只能从自家生命中去体会,不可“坐而论道”,在“名言”上打转。所谓“自到”,就是亲自体验和实践,感同身受,这才是真知、真智慧。其所谓“私欲解剥,天理完备”之说,并不是取消人类的合理欲望,而是去掉超出生活需要而无限膨胀的个人私欲,天理即生理之仁就会全部实现。之所以从“生意”上说仁,因为这是人类生命的本真所在,不是什么“名言”、概念一类的问题。

从概念上虽然“不能说”,但是还要说。这个说,实际上是情感语言、生命语言。“天理”是什么?就是“生理”。“生理”又是什么?是生命创造之理,必有情感在其中,发出来就是“生意”。“生意”要从生命情感及其意向性、目的性上去理解,因此不能从“名言”上去说。这是生命体验的问题,不是纯粹的认识问题。他所说的“可怜”、“鲜嫩”、“可爱”等等,就是从生命体验中说出来的情感语言,这种体验随时都牵动着人的情感,是人的生命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人类不是生活在概念中,而是生活在大自然的生命流行之中,与自然界的生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情感交流是这种联系的重要形式,情感体验是这种联系的真实体现。从哲学上说,这是建立在生命情感之上的价值关系,绝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认识中的自然是不完全也是不真实的。

这就是“生”的哲学所要告诉我们的最有意义的东西,也是最值得今人深思的问题。


* 原载《人文与价值:朱子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暨朱子诞辰880周年纪念会论文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版。



[1]《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2页。



[2]《遗书》载“二先生语”,《二程集》,第29页。



[3]《答黄道夫》,《朱子文集》卷五十八。



[4]《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页。



[5]《朱子语类》,第3页。



[6]《朱子语类》,第3页。



[7]《朱子语类》,第3页。



[8]《朱子语类》,第3页。



[9]《朱子语类》,第3页。



[10]《朱子语类》,第2页。



[11]《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6页。



[12]《朱子语类》,第5页。



[13]《朱子语类》,第107页。



[14]《朱子语类》,第9页。



[15]《朱子语类》,第71页。



[16]《朱子语类》,第5页。



[17]《朱子语类》,第82页。



[18]《朱子语类》,第4页。



[19]《朱子语类》,第4-5页。



[20]《朱子语类》,第60页。



[21]《周易·文言》。



[22] 蒙培元:《人与自然》,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9-330页。



[23]《四书章句集注》,第22页。



[24]《朱子语类》,第7页。



[25]《二程集》,第120页。



[26]《朱子语类》,第85页。



[27]《朱子语类》,第96页。



[28]《仁说》,《朱子文集》卷七十六。



[29]《朱子语类》,第199页。



[30]《朱子语类》,第107页。



[31]《朱子语类》,第119-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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