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明代前期理学的演变和分化-亚博电竞网

蒙培元:明代前期理学的演变和分化

——蒙培元全集 · 卷2 · 第四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7 次 更新时间:2022-04-1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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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明朝建立后,社会经济有一定发展,特别是私人工商业有较大发展。但是,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封建制度的腐朽性很快便暴露出来。思想上,朱熹哲学仍然居于统治地位。明朝初年,朝廷颁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科举考试,以朱熹注解为标准答案。这就进一步加强了朱熹哲学的统治地位。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的固有矛盾越来越尖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就加速了朱熹哲学的分化。

明初理学家,如宋濂等人,无不尊信朱熹哲学。但宋濂已上接许衡、吴澄等人的思想路线,很强调心的作用。他以求我寸心、自我觉悟为为学首要任务。他说:“世人求圣人于人,求圣人之道于经,斯远矣。我可圣人也,我言可经也,弗之思耳。”[1] 这是强调以自我为主体的心学思想。而他的弟子方孝孺,却注重于“博文约礼”,“格物致知”,提倡笃行践履,反对空谈心性,批判心学派“弃书语,绝念虑,锢其耳目而不任,而侥幸于一旦之悟”。他认为,心学来源于西域“异说”,只能愚其身而不可用于世。学者们不辩其非,好而学之,“何其甚惑也?”[2] 他主张读书穷理,反对自我觉悟而同宋濂异趣。这是经刘因、许谦等人的思想发展而来。但总的说来,明初的理学家着重于博学广识,考定文物制度,纂修前人著作及前代历史,理论上建树不大,思想特点不很明显。

朱熹哲学的演变,至明前期的薛瑄、吴与弼、陈献章等人,发生了重大变化。薛瑄是朱熹哲学向气学方面发展的重要人物,吴与弼则开了明朝心学一派之先河,陈献章把朱熹理学真正变成了心学。

一、薛瑄

薛瑄(1389-1464),山西河津人,号敬轩,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历任差监湖广银场、山东学政、大理少卿。因得罪太监,放回为民,家居七年。后召为大理寺丞、大理寺卿、礼部侍郎翰林院学士。后辞官家居,教授学者。薛瑄是朱熹理学在明前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对当时的腐败政治有所不满,比较重视民心。他说:“自古未有不遂民心而得天下者”,“为政临民岂可视民为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3] 对“愈富愈不足,计较得失之私”的统治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揭露。

薛瑄曾手录《性理大全》,对程朱理学非常尊信,尤其推崇朱熹。他说:“孔子之后有大功于圣学者,朱子也。”[4] 他认为朱熹的著作“至广至大至精至密”,但反对后世人借此以为进身之“阶梯”。此外,他对张载也很推崇,他的主要哲学著作《读书录》就是仿照张载著《正蒙》的方式写成的。薛瑄在当时很有影响,被称为“薛夫子”。但他的哲学思想并非完全恪守朱熹矩矱,他对朱熹的理气论作了积极的改造,提出了初步的唯物主义思想。虽然还没有冲破朱熹哲学的体系,但却加速了理学的分化,促使其向唯物主义方面转化。他还反对把朱熹理学向心学方向发展,指岀:“游程子之门流于老禅者,由致知格物之功未至也。”[5] 他主张向外求知,并批判了心学一派。“谓人读书为义外功夫,必欲人静坐先得此心。若如其说,未有不流于禅者。”[6] 他提倡笃实践履之学,重视道德实践,因而对许衡比较推重,但他的思想倾向和许衡并不完全一致。

(一)

在理气观上,薛瑄利用朱熹理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加以发展,不仅提出“理不离气”的思想,而且批判了朱熹的“理在气先”的说法,因而在朱熹哲学体系中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缺口。

薛瑄认为:“天地之间只有理气而已,其可见者气也,其不可见者理也。”[7] 这一点和朱熹相同。这说明,他是从朱熹哲学的基本前提出发的。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实质,在回答理气二者是什么关系时,他对朱熹思想进行了重要的发展和改造。朱熹实际上把世界二重化了,按照他的说法,应该有两个世界,一个是观念性的理世界,一个是具体的物质世界。薛瑄看到并开始解决这个矛盾。他对理气关系的论述,比起黄震、文天祥等人,又有进一步发展。他把朱熹哲学中的精神本体拉回到现实的物质世界,否定了理的绝对性和独立性,因而只有唯物主义性质。

要解决理气关系问题,首先要解决何者为本体、本原的问题。薛瑄已经初步提出气本论的思想。他说:“一气流行,一本也。著物则各形各色而分殊矣。”[8] 以气为本,就是以“形而下”的物质为世界本体,这同朱熹的理本体论是对立的。他认为:“充满天地皆元气流行”,“天地间只一气”。[9] 这是对朱熹气学思想的发展。他评论理学家说:“天地间只一气。因有动静,故有阴阳刚柔之分,先儒言之鲜矣。”[10] 这是用元气一元论的思想批判宋儒。他认为,阴阳刚柔之分,不是从精神本体中产生出来,而是气化运动所固有的。所谓“先儒”主要是指二程等人。朱熹对气的论述是很多的,这一点,显然被薛瑄继承和发展了。他说:“天地之初,总是气化。”[11]“造化万变,皆是阴阳做山。”[12]“阴阳滚滚不已,人事造化皆由此出。”[13] 就是说,一气流行,生出阴阳二气;阴阳之气滚滚不已,生出天地万物,人事也是由此产生。他还提出“造化日新,人事亦日新”的富有辩证法思想的命题,直接影响了王夫之等人。

他接受并发展了朱熹关于自然现象的许多有积极意义的论述,认为,天、地是气化所产生的“实体”,天是阳气之实体,地是阴气之实体。“天地万物皆气聚而成形,有聚必有散,虽散有大小迟速之不同,其散一也。”[14] 这又是对张载气化学说的发展。总之,他认为天地间一切,都是一气所产生的物质实体,“天外无物,物外无天”[15],从而否定了“天即理”的说法。他认为气是至虚之物,万物产生之后便有形体,“造化万物皆从虚中来”[16]。这是继承张载“太虚即气”的思想的表现。不仅天地万物是“实体”,阴阳之气也是“实体”。他解释《周易》乾元说:“乾元是气之统体,无所不包,故曰统天。”[17] 天由一气所统,而不是以理为主宰,这就用气的学说改造了朱熹的理本论。他认为,圣人作易,是根据阴阳实体以为卦爻之法象。“是则卦爻之法象,无非模写天地阴阳之实体而已。”[18] 以阴阳实体为本原,这就是唯物主义思想。实体就是真实的物质存在。他虽然还不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论实体,但这是向气本体论过渡的一种形式,也是薛瑄对唯物论哲学的发展所作的贡献。由于他以虚为气,而以气为实体,因此否定了朱熹所谓“冲漠无联”的理世界。他说:“细看万物,皆自冲漠无朕之微,以至于形著坚固,得天地之气相感而物乃成。如星在天乃气之精英耳,及陨于地,得地气遂凝而为石。”[19] 他明确指出,“冲漠无朕”是至虚至微之气而不是理,这就以气本体代替了朱熹的理本体。

薛瑄所谓气,又叫“元气”、“天地之正气”或“浩然之气”,都是指物质性存在。他特别提出“浩然之气”,纠正了文天祥的说法。他说:“浩然之气即乾元坤元之气,人资以为始为生者也。朱子曰:‘浩然之气乃天地之正气,人得以生者。’其斯之谓与!”[20] 又说:“易有阴阳,即浩然之气也。”[21] 他认为,浩然之气就是天地阴阳之气,是人和万物资始资生的原始物质,而不是孟子所说“集义所生者”。此气大而六合,细而一尘,无不充周,能“贯岩石而草木生”,能“透金铁而绣涩出”。“人之气即天地之正气也,能直养而无害,则塞天地贯金石,至大至刚者可见矣。”[22] 他认为天地人物通是一气,这一点与文天祥基本相同。但他否定浩然之气具有道德属性,这一点与文天祥有所不同,而为罗钦顺所继承和发展。

由此,他进而讨论了理气关系问题。他明确提出,理在气中而不在气上,他说:“遍满天下皆气之充塞,而理寓其中。”[23]“气之所在,理随在焉,夫岂有亏欠间隔哉!”[24] 有气而后有理,理不离气而独立存在。这就把理安放在物质气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气之上有一个主宰者。因此,他所谓理,主要是指物质运动的规律,而不是精神本体。“天地之间,物各有理。理者,其中脉络条理合当如此者是也。”[25]“所谓理者,万事万物自然之脉络条理也。”[26] 事物自然之脉络条理,就是事物所固有的规律,它是不能离开事物而独立存在的。这是对朱熹关于理的思想中的积极部分的发展,是和“理不离气”的思想不可分的。由此可见,要真正把理理解为事物的规律,只有承认物质是第一性的存在,才是正确的。

薛瑄也承认理是“形而上者”,“所以然者”,但他认为,“形而上”不能离开“形而下”,“所以然”不能离开具体事物。他说:“可见者是气,气之所以然便是理。理虽不离气而独立,亦不杂气而无别。”[27] 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圣人论理气最分明,又无离而二之之病。”[28] 在他看来,事物之“所以然”既不能等同于事物本身,又不离开事物而存在。这实际上是指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形而上下,是就其有形无形而言,并不是说,在有形事物之上,还有一个独立的精神存在。

薛瑄还从太极、阴阳的关系,论证了“理不离气”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朱熹理气观的矛盾。他很推崇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也很推崇朱熹所作的解释。其实,他同朱熹的观点并不完全相同。他说:“太极理也,阴阳气也。理只在气中,非是气外悬空有太极也。”[29] 又说:“无极而太极,乃周子指出阴阳中之理以示人,实未尝离乎阴阳也。若误认阴阳外别有一物为太极,则非矣。”[30] 他认为:“理气浑然无间,截理气为二则非矣。”[31] 这实际上否定了朱熹所谓“太极阴阳,决是二物”的思想,也就是否定了太极之理是“无形体,无方所”而独立存在的精神本体。“太极阴阳五行浑然,理气无间也。”[32] 论太极则必须“兼理气而言”。这同朱熹比较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他用理气“浑然无间”的思想否定了朱熹的“理在气上”说,这同他的以气为本原的思想是一致的。

正因为如此,他所谓太极,也就是一般规律(“理一”),万物即为个别(“分殊”)事物。“理一乃所以包乎分殊,分殊即所以行夫理一。分殊固在乎理一之中,而理一又岂离分殊之外哉!”[33] 这是说,一般同个别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不可分开,个别在一般中,一般在个别中,“非有二也”。这个思想虽不很明确,但有辩证法因素,后来的罗钦顺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唯物主义的“理一分殊”说。

薛瑄认为,由于万物皆由一气产生,因此才有一理。“万物惟其同一气,故皆同一理。”[34] 他以物质气为第一性存在,理只是气之理,理由气而有。这同朱熹所说“有是理,故有是气”的说法正好相反。从这些思想来看,薛瑄在一定程度上把朱熹的理气观颠倒了过来,以物质气为世界统一的基础,而以太极为物质气所具有的规律。

他还从道器关系上论证了“理不离气说”。朱熹虽说过道器不相离,但实则主张道器相离。薛瑄明确提出,二者实为一物,不可相离。他说:“形而上形而下,道器原不相离,举目皆是。”[35]“器即囿乎道之中,道不离乎气之外。”[36] 他利用程颢“道亦器,器亦道”的说法,提出“理气无缝隙,故曰器亦道也,道亦器也”[37]。他还吸取了张载的气化学说,解释道器关系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即张子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即张子所谓游气纷扰,散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但易兼理气言,张子以气言。然器亦道,道亦器也。”[38] 这里,他以气化运动为基础,说明了道器关系,这在朱熹看来,就是“以形而下为道”。其实,薛瑄所谓“道亦器,器亦道”,还不是说道器混而为一,没有分别;而是说道者器之道,不是离气而别有所谓道。这比陈淳等人又前进了一步,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性质。自从程颢提出这个说法而被朱熹发展后,经过薛瑄、罗钦顺等人不断地改造,到王夫之终于提出了一条完整的唯物主义路线。

在薛瑄那里,道器与理气属于同一范畴,所谓道器不二,就是理气“浑然无间”,“理气密匝匝地真无毫发之缝隙”,“元无间断”。总之,“理即在气中,不可脱去气而言理”[39]。这一点,得到唯物主义者罗钦顺的充分肯定。

既然理不离气,理在气中,因此,理气“决不可分先后”。他用理气无先后说,批判了朱熹的“理先气后说”,进一步表现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他说:“或言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有此理便有此气。窃谓理气不可分先后。盖未有天地之先,天地之形虽未成,而所以为天地之气则浑浑乎未尝间断止息,而理涵乎气之中也。及动而生阳而天始分,则理乘是气之动而具于天之中;静而生阴而地始分,则理乘是气之静而具于地之中。分天分地而理无不在,一动一静而理无不存,以至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理气二者盖无须臾之相离也,又安可分孰先孰后哉!”[40] 这是对朱熹“理先气后说”的公开批判,也是朴素唯物主义的正确论述。在他看来,宇宙万物由一气流行产生,没有什么宇宙精神之类的东西来主宰。宇宙生成变化之理,不过就在物质运动之中,而不在物质之先。天地万物有生成,有消尽之时,但一气消息往来无始无终,其理亦随之无始无终,所谓“气无穷,理亦无穷”[41]。因此,理气本不可以分先后,也绝不可以分先后。

朱熹有一个说法,即所谓“推上去”时,就要承认理在气先。这是把人们对于事物的抽象观念从主体“推”出去,变成独立的精神本体,在思想上完成了一个“奇迹”。薛瑄已经初步认识到朱熹的这个错误,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分析。他说:“理气本不可以分先后。但语其微显则若理在气先。其实有则俱有,不可以先后论也。”[42] 理无形,故微;气有形,故显。理虽在事物之中,但必须经过观念的抽象才能认识,故有显微之别。经过观念抽象之后,就好像理在气先。但事实上有则俱有,本无先后之分。这就把观念的东西同客观事实统一起来了。应当说,这正是薛瑄比朱熹高明的地方。

薛瑄指出,如果承认理先气后,就要导致“理能生气”的结论,这是他所反对的。他对“理生气”的思想的批判,又一次表现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他认为,天地万物皆由一气所生,而理在其中为之主宰,决不能说气由理产生。“今天地之始即前天地之终。其终也虽天地混合为一而气则未尝有息,但翕寂之余犹四时之贞,乃静之极耳。至静之中而动之端已萌,即所谓太极动而生阳也。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原夫前天地之终静而太极已具,今天地之始动而太极已行。是则太极或在静中或在动中,虽不杂乎气亦不离乎气也。若以太极在气先,则是气有断绝而太极别为悬空之物,而能生夫气矣。是岂动静无端阴阳无始之谓乎!以是知前天地之终,今天地之始,气虽有动静之殊,实未尝有一息之断绝,而太极乃所以主宰流行乎其中也。”[43] 朱熹本来有“动静无端,阴阳无始”的思想,但由于他持理先气后说,最后终于陷入了理生气说。薛瑄从唯物主义观点初步解决了这个矛盾。他认为,天地虽有终始而气未尝有息,气有阴阳动静而太极之理具于其中。所谓“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实际是阴阳动静互为其根,而太极流行于其中为之主宰。太极于一动一静中时刻不离阴阳之气,何以能先于气?既不先于气,又何能生气?他坚决反对把太极说成先于气而独立存在的悬空之物,更反对理能生气。这就同朱熹的“太极生阴阳,理生气”的说法有了根本区别。

但是,如果认为薛瑄在理气观上彻底否定了朱熹理学,建立起完整的唯物主义理论,那也是不正确的。他提出“理在气中”的思想,在理学演变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他提出以气为本的思想,已经具有唯物主义的性质。但他没有把这个思想贯彻到底,没有冲破朱熹的理学体系。要真正解决理气关系问题,就必须彻底改造朱熹的理学体系,如果不彻底改造这个体系,这一任务实难完成。薛瑄虽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这个基本问题上,他停止了前进。

由于薛瑄没有从根本上改造朱熹的理本体论,在解决理气关系问题时,接受了朱熹的体用说。首先,他对朱熹的理气“不离不杂”的思想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他说:“可见者是气,气之所以然便是理。理虽不离气而独立,亦不杂气而无别。”[44] 这就是说,理气还是有区别的。这种说法,不能说全不对,因为物质和物质运动的规律,一般和个别,毕竟不是一回事。但是由于他继承了朱熹的“气载理,理乘气”[45]、以及“气强理弱”[46]说,这就把理、气说成是两个东西了。他反对把理说成是“悬空之物”,这本来是正确的,但如果说理“乘”在气上,或“搭”在气上,这种说法就有问题了。

更主要的是,他接受了朱熹的理本气末、理体气用的观点,终于陷入了理学唯心论。他说:“理为主,气为客。客有往来皆主之所为,而主则不与俱往。”[47] 气之往来运动是理主宰的,但理却是常住不变的,理是主体而气是客体。他虽然看到事物的变动性和规律的稳定性,但是却割裂、颠倒了二者的关系,把理说成独立不变的本体。他又说:“观太极生两仪四象八卦,则物之一本可知矣。”[48]“气之滚滚日新者自无穷已,而所以无穷已者,岂非太极之体与!”[49] 这就把太极之理说成是世界本体。这同他的“一气流行,一本也”的思想是有矛盾的。由于他提出了很多唯物主义思想,因此这种矛盾比在朱熹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

在体用问题上,他虽然克服了朱熹体用割裂的错误,但并没有否定理是本体。他认为无声无臭者是体,是微;天地万物是用,是显。“盖体与微皆以理言,用与显皆以象言。理中有象,象中有理,初无毫发之间也。”[50] 但由于他承认理是本体,因而承认太极是天地万物的造化者。“万物尽,天地老,超然独存再造天地万物者,其太极乎!”[51] 这就重新回到朱熹的理学唯心论了。

在理气问题上,他还接受了朱熹的“气有聚散,理无聚散”以及“气有变,理无变”的说法。他用无形与有形区别理和气,却认为“有形者可以聚散言,无形者不可以聚散言”[52]。他用常与变区别理与气,同样得出气有“万变”而“理则自若”[53]的结论。他有一个日光飞鸟的比喻,说:“理如日光,气如飞鸟。理乘气机而动,如日光载鸟背而飞。鸟飞而日光虽不离其背,实未尝俱往而有间断之处。亦犹气动而理曾未尝与之暂离,实未尝与之俱尽而有息灭之时。”[54] 这就把理说成永恒不变的精神实体,而把气说成时有时无、时往时来的来往过客,即所谓“理无改变而气有消息”。

他还用朱熹的“月印万川”的比喻说:“水虽不同,莫不各得一月之光”,“水尽时各水之月光虽不可见,而月之本体则常存,初不与水俱尽也。以是观之,则气有聚散而理无聚散也,又可见矣”。[55] 理既然是永恒不变的精神实体,而气有有无存亡,他所谓理气“无间断”实际上也就有间断了。这一点受到唯物主义者罗钦顺的批判。黄宗羲也批评说:“理为气之理,无气则无理。若无飞鸟而有日光,亦可无日光而有飞鸟,不可为喻。”[56] 黄宗羲虽受王学影响,但在理气问题上对薛瑄的批评却是正确的。这说明薛瑄的唯物主义思想还不彻底,他还没有完成对朱熹哲学的彻底改造。

(二)

在认识论上,薛瑄继承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并作了积极的发展,提出了某些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唯心主义认识论向唯物主义认识论转化的一个环节。

薛瑄从他的理气观出发,认为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人必须向客观事物求知,决不能用主观代替、包容客观。这一点同心学派不同。他批判天地造化皆在吾心的主观唯心论说:“天者万物之祖,生物而不生于物者也。释氏亦人耳,其四肢百骸固亦天之所生也,岂有天所生者而能擅造化之柄耶?若如其说,则天不在天而在释氏矣。万物始终莫非阴阳合散之所为,释氏乃有轮回之说,则万物始终不在造化而在释氏矣,宁有是理耶!”[57] 他把朱熹思想向唯物主义方面作了发展,他认为万物由天地造化所生,不依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存在;人也是天(自然)所生,岂能擅造化之柄?所谓“轮回之说”,是说人的形体有死,精神可以转托,只有真性不灭。按照这种说法,万物生灭不在造化而在释氏之心,“宁有是理”!其实,心学家所谓古今不变之心,也与此相同。薛瑄批判陆九渊不要向外功夫,只主静坐,先得此心,其说“未有不流于禅者”,不无道理。他批判心学派认万物为“幻迹”,故“偏于空虚”。他主张“道器合言,所以皆实”[58]。这就坚持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前提。

关于心和理的关系,薛瑄虽然接受了朱熹“理具于心”的思想,但并不同意“心与理一”、“心即理”的说法。在认识论上,他强调理不离物而心是反映理的。他说:“在人始有心之名,在天则浑然是理。”在薛瑄看来,心为人所特有,而“人心有觉”[59],“昭然不昧”[60],虚而明。人心虚明之觉,其作用在于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耳目口鼻各专一事,而心则无所不通。”[61] 他把心和耳目等感觉器官作了区分,比较正确地说明了它们在认识中的相互作用。耳目等感觉器官有闻见功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事物的属性,故“各专一事”。心则能把感觉器官所提供的材料综合起来加以贯通,故无所不通。

他又说:“耳顺则声入心通,目明则物接理见。”[62] 他初步认识到,理性认识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的。要认识事物之理,必须耳顺目明,闻见清楚明白。这里,充分肯定了闻见之知在认识中的作用。他又说:“四面八方之声无不闻者,窍虽在耳,神则在心。不行而至,不疾而速,心之谓欤!”[63] 认识虽来自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但所以能够闻见的知觉作用,则在“心”中。思维、联想等精神活动具有能动性,所谓“不行而至,不疾而速”,就是这种能动性的表现。它能指导感性认识,但又必须以感性认识为门户。所谓“心通”、“理见”,就是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抽象,形成对事物规律的认识,这实际上是一种反映论的思想。后来,王夫之等人的认识论就是在这些认识的不断积累中发展形成的。

朱熹也有这类思想,他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见闻之知的作用,但更强调人的思维和推理。此外,他把心分为体用两方面,所谓虚灵不昧之体即是理,而认识活动(知觉)被说成是“用”。薛瑄所强调的则是心之知觉活动即“用”的方面,这是对朱熹认识论中积极因素的一个发展。

薛瑄还把主体同客体、反映同被反映的关系,比作镜和物的关系。他说:“理如物,心如镜。镜明则物无遁形,心明则理无蔽迹。昏则反是。”[64]“惟心明则映得理见。”[65] 这个比喻尽管带有很大的直观性,但却是一种朴素的反映论思想。它和朱熹所说“致知乃本心之知,如一面镜子”的说法实有不同。朱熹的说法,受到佛教思想影响,认为格物就是磨镜。薛瑄在这里所说,却不是心中之知全体通明,而是如镜照物,反映客观之理。心是主体,物是客体;心是反映者,物是被反映者。这些细微的差别,正是对朱熹思想的改造和发展。这一点直接影响到后来的罗钦顺。而王夫之则从中发展出关于能、所的理论,建立起系统的唯物主义认识学说。

黄宗羲评论薛瑄这个思想说:“心之所以不得为理者,由于昏也。若反其清明之体,即是理矣。心清而见,则犹二之。”[66] 这个批评说明薛瑄有唯物论思想。黄宗羲认为,心体即是理,由于昏蔽,其理不明,所以要“反其清明之体”。而薛瑄则主张明心以见理,即反映客观存在,这正是薛瑄同朱熹的区别。在这里,黄宗羲恰恰是站在朱熹心学思想的立场来批评薛瑄的。而薛瑄则发展了朱熹思想的另一面。

所谓“明心”就是主敬,薛瑄和朱熹一样,很重视“主敬”功夫。但除了要人们主一敬畏,克去“私欲”以明“天理”之外,他还从认识论的角度谈到敬字,把它作为认识主体所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这一点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他说:“盖人能恭敬则心肃容庄,视明听聪,乃可以穷众理之妙;不敬则志气昏逸,四体放肆,虽粗浅之事尚茫然而不能察,况精微之事乎?”[67] 他认为,敬则能专,专则能虚,虚则见理更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人们在进行认识时,特别是进行理论思维时,确实需要专心致志,方有所得。读书也不例外,凡读书必须“虚心定气”,“宁静缜密”,“气象清明”,就是要保持心境专一的状态,这一点也有可取之处。

朱熹也有这些思想,但更加强调“心地功夫”,即自我修养。薛瑄把它进一步运用到认识方面,应该说是对朱熹思想的一个积极的发展。他所谓“心虚涵万理”[68],“心虚有内外合一之气象”[69],照上面所说,似乎也具有反映论的意义。不过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同他的心性说还有密切联系。但无论如何,薛瑄比较强调主体、客体之分,强调主体对于客体的反映,同时对于认识活动提出了很好的说明,这些都具有积极意义。当时有人评论薛瑄时,有所谓“未见性之讥”[70],大概就是这个缘故吧。

薛瑄的认识论方法,发展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他比较重视即物而穷其理,即向外求知。他说:“就万物万事上求实理,格物致知之要也。”[71] 他把向客观事物求理,看作认识的主要途径,这同朱熹后学中主张“反身内求”、“立大本”以明明德的一派,代表了不同的发展倾向。他的思想,比刘因、许谦等人也有进一步发展。

薛瑄所谓格物,范围很广,从自然界天地造化到一草一木,从个人日常生活到社会历史,以至古人经书、政治得失,都在所格之列。这一点很像朱熹。他说:“格物所包者广。自一身言之,耳目口鼻身心,皆物也。”“推而至于天地万物,皆物也。”“又推而至于圣贤之书,六艺之文,历代之政治,皆所谓物也。”[72] 他和朱熹一样,把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统统称之为物,作为认识对象。天下之物无穷,不能“遍格而尽识”之,因此,他主张“因其所接者量力循序以格之”。他强调物不可“无日不格”,但要循序渐进。“已格者不敢以为是而自足,未格者不敢以为难而遂厌。如是之久,则塞者开,蔽者明,理虽在物而吾心之理则与之潜会无不通。”[73] 就是说,不能满足于已知的知识,更不能遇难而退,要坚持不懈地格下去,这样自然会通。不过他所谓通,不完全是通事物之理,而是吾心之理与事物之理内外相通。这既表现了他把主观认识和客观真理统一起来的正确的一面,同时又因其接受“理具于心”的说法,而有唯心论的一面。

薛瑄所谓穷理,既有封建道德人伦之理,也有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就道德原则说,理虽具于人心,但也要格物穷理,内外相通。就自然规律说,更要逐事逐物穷其理。这一点是有积极意义的。他说:“物格是逐物逐事上穷至其理,知至是万物万事上心通其理。格物犹是物各为一理,知至则知万物为一理。”[74] 这就是承认事事物物各有其理,必须“于事物求至极之理”,然后抽象出一般原则。

关于格物穷理,他同朱熹有两点不同。一是他不很强调“豁然贯通”,而更加强调积累,逐物而格,无日不格,久后自然会通。也就是下学而后才能上达。他说:“孔子教人说下学处极多,说上达处极少。至宋诸老先生,多将本原发以示人,亦时不得不然也。”[75] 他虽说宋儒强调本原是时不得不然,实际上已有不满意之处。二是他不大强调事物之理可以“穷尽”,而是采取“已格者不敢以为是”,“未格者不敢以为难”的积极态度。这里也有一点辩证法思想。

但是,薛瑄的格物穷理,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理学的影响。他的认识论思想,比起朱熹虽有更多的唯物主义倾向,但无论格一身性情之理,还是格万事万物之理,他还是承认有一个共同之理。“天地万物分虽殊,而理则一,所以可格而致其知。”[76] 万物一理,内外一理,因此,“才明彼即晓此”,可以互相发明,达到“内外合一”的目的。他所谓穷理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知性,“穷理即知性也”[77]。这说明他的认识论还没有同心性论划清界限。此外,他虽然强调无物不格,并且重视对自然界的认识,但主要的还是向书本穷理,“致知格物,于读书得之者多”[78]。这一点同心学派虽不相同,但并没有什么突破。

同格物致知说相联系的,还有知行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薛瑄的特点是继承发展了朱熹的重行学说,特别强调道德践履。因此,他的学说也被称为“践履笃实之学”。

薛瑄认为,行是知的根本目的,知了必须践行。如果不行,知了等于不知。他说:“为学不在多言,顾力行如何耳。”[79]“不力行,只是学人说话。”[80]“言不及行,可耻之甚。”[81] 他把力行提到首要地位,其主要目的,“直欲天下万世之人皆入于圣贤之域”[82]。但是,从认识论讲,他把行看作认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认为只有经过践行,认识才能实现。他说:“为学最要务实,知一理则行一理,知一事则行一事,自然与理相安,无虚泛不切之患。”[83] 他认为知而不行,就是虚泛而不切实际,只有实行之后,才能事与理相会而知得真切,这就接近于把实践看作检验知的标准,但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明确认识。

在知行先后问题上,薛瑄不讲知先行后,而继承朱熹的“知行相须”说,提出了“知行兼尽说”。他认为知行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非明则动无所之,非动则明无所用,知行不可偏废也。”[84]“知行贵乎兼尽也。”[85] 他初步克服了朱熹“知先行后说”同“知行相须说”的矛盾,把知行二者统一起来了。按照他的说法,没有知来指导的行是盲目的,没有行来实现的知是无用的。“知行虽是两事,然行是行其所知之理,亦一也。”[86] 即知行二者是统一的。但是,他并没有解决知的基础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没有把知统一在行的基础上,因此,他的“知行兼尽说”是不完整的。

程颐作过一篇《颜子所好何学论》,主要是从“学”的方面来论的。薛瑄也谈到颜子之学,但他是着重从行的方面来讲的。他说:“实尝用力于颜子之学,则能知颜子之所乐。不然,但得其乐之名而未知其乐之实也。譬之泰山,人皆知其高,然必亲至其处,方知其所以高。若听人传说泰山之高,而未尝亲至其处,则亦臆想而已,实未见其高之实也。”[87] 这是说,只有亲自实践颜子之学,才能知颜子之乐。否则,只是臆想,没有亲身体会,也就不知乐之所在。这里所说以及所举的实际例子,都是指行而后有知,所谓乐更是知以后事。这里包含着知以行为基础的思想萌芽。程颐也说过“谈虎色变”的例子,那是从“切肤之痛”的亲身体验来说的。薛瑄所说,却是一种自觉的实践活动。当然,他所谓实践,主要是道德践行,而不是最基本的社会实践——生产斗争,但这是需要从历史条件来说明的。

(三)

薛瑄在本体论、认识论方面,积极发展和改造朱熹哲学,提出很多唯物主义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心性天人问题上,却基本上没有越出朱熹思想的范围。由于这个问题实质上是讨论人的本质及其与自然、社会的关系问题,它和一定的历史条件、社会存在有着更加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这个问题上要改造朱熹哲学就非常困难。

薛瑄在心性问题上,仍然是先验道德本体论者。他不仅认为性是天所赋予人之理,而且很强调心的作用。就是说,他也接受了朱熹的心本体说。他说:“天道流行,命也;赋于人,性也。性与心俱生者也。性体无为,人心有觉,故心统性情。”[88] 性虽来源于天理(天道),但心能统之。为什么心能统性情呢?因为“心体无穷”[89]。“万起万灭,而本体湛然有常者,其心之谓欤!”[90] 他把心看作是“湛然有常”而“无穷”的东西,这正是朱熹所谓“心之本体”。

但是,他的思想的主要倾向是理本体论而不是心本体论。他强调“心具理”而不是“心即理”。他虽然明确提出要“从事于心学”,“明德指此心昭然不昧而言”。[91] 但他认为,只有性才是无内外,无物我,能统天下万事万物。心体虽无穷,但只是指心统性情而言,它是人所特有的,是指性之在人者而言。总之,他认为心是主观的,而性则是客观的。就这一点说,他同心学派把心性打成一片,主观、客观混为一体的说法不同;同朱熹的心本体论也有所不同。因此,他更强调性而不是心。

他根据朱熹的“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不在”的思想,把性说成是天地万物和人所共有的本质,它是客观本体,而为人所具有。性就是众理的总名,就是太极,无物不有,无处不在。因此,“天地万物惟性之一字括尽”。“万理之名虽多,不过一性。性之一言,足以该众理。”[92] 性不特是人所具有,而且是天地万物所具有,人和天地万物都是一性,没有区别。这显然是把人性客观化、普遍化了。薛瑄的“天人合一”之学,就是建立在这种理论基础之上的。他说:“性非特具于心者,为是凡耳目口鼻手足动静之理皆是也。非特耳目口鼻手足动静之理皆是,凡天地万物之理皆是也。故曰:‘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不在。’”[93] 这个说法同朱熹微有不同。朱熹说性,是和心分不开的,性即心之本体,或理之具于心者。因此,朱熹所谓“性无内外”,也就是“心无内外”,这是朱熹的内外合一之学,它更加具有心学的特点。而薛瑄则单提性字,不仅具于心者为性,耳目口鼻之理,以至天地万物之理皆是性。他所谓“性即理也”,实际上是把性和理完全等同,更不分别。这样,薛瑄的人性论便更加具有泛理论的特色。

薛瑄认为,人和万物形体虽殊,但性只有一个。他把人和物作了比较,指出:“飞潜动之物皆有知有性,植物则无知而有性。”[94] 而“人心有觉”。这就是说,植物没有知觉但是有性,动物既有知又有性,而人则有知有觉又有性。植物无知,故不能认识到它的性。动物虽有知,但不能自觉地认识“性”。唯人有知有觉,最为万物之灵,故能自觉地认识到性。这就是人的“自觉”吧!但人虽同禀天地之性而有“觉”,但又有不同。“体性人与动皆同,所谓理一也。然人得其气之正而理亦全,物得其气之偏而理亦偏。圣人尤得气之最清最秀者,故性极其全,与天地合德。贤者禀气次乎圣人,故其德出乎凡民。皆分殊也。”[95] 这是从理气论出发来说明人性的,同朱熹没有什么不同。他虽然强调理气不分,但在人性问题上仍然是理气为二的,是理本体论者,而不是气本体论者;是道德论者,而不是感觉论者。他认为性即是理,因此“本善而无恶”,“有不善者,皆阴阳杂揉之粗滓也”。[96] 并以此区分所谓圣人、贤人和凡民。

因此,他又接受了理学家所谓本然之性、气质之性的说法。一方面承认有一个纯粹至善的本然之性,一方面又说理不离气,故有气质之性。“性一也,本然之性纯以理言,气质之性兼理气言,其实则一也。”[97] 性就其实质来说,是“形而上”的精神存在,虽然不离气质,但又不能无别。本然之性是抽象的,气质之性是具体的,“本然之性理一也,气性之性分殊也”[98]。二者是理一分殊的关系。性和气的关系,就是朱熹所谓“不离不杂”。“以不杂者言之,谓之本然之性。以不离者言之,谓之气质之性。”[99] 但归根到底,所谓性只有一个,即纯粹至善天地本然之性,因此,“初非有二也”。那么,为什么还要承认气质之性呢?因为“论性不论气则不备”,如果只讲气质之性而不讲本然之性行不行呢?也不行。因为“论气不论性则不明”。他解释道:“论性不论气不备,有二说:专论性不论气,则性无安泊处,此不备也。专论性不论气,则虽知性之本善而不知气质有清浊之殊,此不备也。论气不论性不明,亦有二说:如告子以知觉运动之气为性而不知性之为理,此不明也。如论气质有清浊之殊而不知性之本善,此不明也。二之则不是。盖理气虽不相杂亦不相离,天下无无气之理,亦无无理之气,气外无性,性外无气,是不可二之也。”[100] 这是对性和气的关系的全面论述,他基本上继承了朱熹思想。他虽然把自己的理气观运用到性的学说上,提出“气外无性,性外无气”的思想,但他依然承认有一个“形而上”的抽象的精神本体。这正是他的理气观的不彻底性在人性问题上的表现。因为他承认,有一个普遍的道德原则,是人人所不能违反的。这个道德原则,就是仁义礼智。

薛瑄认为,仁义礼智就是性,非四者之外别有一理为性。道只是循此性而行,非性外别有一理为道。德只是行此道而有得于心,非性之外别有一理为德。诚只是性之真实无妄,非性之外别有一理为诚。命只是性之所从出,非性之外别有一理为命。忠即尽此性于心,非性之外别有一理为忠。恕即是推此性于人,非性之外别有一理为恕。“然则,性者万理之统宗欤!理之名虽有万殊,其实不过一性。”[101] 他把道、德、诚、命、忠、恕等等理学范畴,统统归之于性,以性为万理之统宗,而其内容就是仁义礼智。“元亨利贞,仁义礼智,只八个字包括尽天地万物之理,其旨深矣。”[102] 这样,他就把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天地万物和人所必须遵守的最高原则。他用本体论的方法来论证人性,看起来是从自然界出发,实际上却把社会的道德原则普遍化、绝对化,说成是普遍的宇宙本体,这就抹杀了人的社会本质同自然本质的区别,抹杀了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的决定作用。因此,它是一种抽象的道德人性论。

薛瑄的人性论思想,以“天人合一说”为其理论前提,同时又以“天人合一说”为其最高境界。他同其他理学家一样,认为自然界天地为最大;“天者万物之祖,无一物一理不出于天”[103],地者“顺乎天者也”,人则“浑然中处”,“与天地之理气浑然无间”[104]。因此,禀天地之气最正,禀天地之理最全,故与天地一理。他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阴阳以气言,刚柔以质言,仁义以德言。三才分殊而理一也。”[105] 由于天人一理,故能与天地合其德,能与天地“参”。这样,就提高了人的地位。

但是,薛瑄认为,只有圣人才能“不虑而知,不免而中”,自然与天地合其德;众人则不能。因为一般人拘于形体之小,故不能与天同其大;蔽于有己之私,故不能与天同其公。所谓拘于形体之小,是指为气质所蔽;所谓蔽于有己之私,是指为物欲所蔽。他认为,性之本体,未感物时全是善,到感物而动,则有善有不善,“周子所谓几也”[106]。他发感叹说:“天赋我惟一性,苟不能全,是逆天也,可不惧哉!”[107] 因此,他提出了“复性”说。“为学只要知性复性而已,朱子所谓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108]

要“复性”,必须“知性”。薛瑄特别强调“知”字。他认为,只有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所有之性,才能复而全之。他提倡人的自觉的认识,并且强调随时随处省察,不可有毫发之间断。他还特别强调向外求道。他说:“人只于身内求道,殊不知身外皆道,浑合无间,初无内外也。”[109]“不可将身外地面作虚空看,盖身外无非真实之理,与身内之理浑合无间也。”[110] 这就是说,要通过向身外求道,即格物致知,才能不断提高认识的自觉,以达到“内外合一”的境界。如果能“复其性”,就真正做到了与天地合其德,不会“自小”而能同其大,不会“自私”而能同其公,即能与天地“参”了。

薛瑄的天人合一说,强调人的认识的自觉,强调人的地位,就这一点说,也有一定积极意义。他把人提高到和天地同样的地位,提出“天地间事皆吾分内事”[111],要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同时也看到天人之间有矛盾,有差别,“天有不能为人所为者,人有不能为天所为者”[112],要在差别中求统一。这也是一种积极的思想。但是,他的天人一性说或万物一体说,主要是提倡以事人之道事天。他于仁义礼智之性中,最强调“仁”字。这同朱熹是一样的。他认为:“仁只是此心之理,与万物都相贯通,故欣戚相关而能爱。才不贯通便相间隔,只知有己,不知有物,欣戚不相关而不能爱矣。”[113] 仁即生之理,其发则“活泼泼地”。天有生物之理,人有爱物之理,只是一理。人“见枯树则心不悦,见生荣之花木则爱之,亦可验己与物同也”[114]。因此,“知天地万物为一体,则能爱矣”[115]。这就是所谓“满天地是生物之心,满腔子是恻隐之心”[116]。这种天地一体的思想,在薛瑄的哲学中又一次得到了表现。这一点,同心学派并无区别。

当然,这种普爱万物的思想,并不是要真的去爱一切人和物。他解《西铭》说:“西铭始终之意,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惟在乎养其性而已。先儒以理一分殊明此篇之大旨,然理一所以为仁,分殊所以为义,举仁义而言,则性之全体在其中矣。窃以性之一字贯之如此,未知是否?”[117] 薛瑄并不是反对用“理一分殊”解释《西铭》,他的意思是,理一分殊可以用仁义二字代表,仁义即可包括性之全体。仁为爱之理,而义则为爱之断制有宜,即所谓差等。如果把事亲以事天之道贯之以仁义之性,就更加能够提高人的自觉。他要求人和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在封建等级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薛瑄把一切都贯之以性,可能是试图对理学心性论作一次概括。同时也说明在理学演变中,这个问题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他在晚年写诗道:“七十六年无一事,此心惟觉性天通。”[118] 说明他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他并没有什么突破。只是从罗钦顺开始,朱熹的性论才开始受到了批判。

二、吴与弼

吴与弼(1391-1469),江西崇仁人,号康斋,与薛瑄同时,号称南北两大儒。他青年时期见到《伊洛渊源录》,羨慕“圣贤之学”,遂放弃举业,专以四书、五经和程、朱语录为学。一生中,除在朝廷任左春坊左谕德两月外,不曾做官,家居讲学。他很崇拜朱熹,晚年专程去福建谒朱子墓,《日录》中还记载着他常常梦见朱熹一类的话。

吴与弼的思想,虽以“敬义夹持,明诚两进”[119]为特征,但他又是明代心学的直接发端者。他“尝叹宋末以来笺注之繁,率皆支离之说,眩目惑心,非徒无益,而反有害焉。故不轻于著述。”[120] 可见,他和许衡一样不满于朱熹等人著述太多,流于“支离”。这是向心学发展的一个明显的标志。黄宗羲著《明儒学案》,把吴与弼列为首卷,并指出,吴与弼虽然“一禀宋人成说”,但心学家陈献章“出其门”,其后又有王阳明,心学大盛,“于戏!椎轮为大辂之始,增冰为积水所成。微康斋,焉得有后时之盛哉!”[121] 这是有道理的。按黄宗羲所说,吴与弼实开明朝心学之滥觞,经陈献章而到王阳明,则为激流大波。他正确地指出了吴与弼在理学演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吴与弼在哲学上的主要特点是,发展了朱熹的心体说,提出“寸心含宇宙,不乐复如何”[122]的心学思想,认为人心可以吞并整个宇宙,宇宙就在我心之内。他很欣赏并提倡万物一体气象。他做诗说:“物外元无我,闲中别有天。临流时抱膝,此意向谁言!”[123] 意思是,物我原是一体,没有分别。所谓“闲中别有天”,这个天并不是自然界之天,而是静养我心中之天。这是以心为天的天人合一说,因此,只能体会,不能言说。他还借咏兰抒发万物皆吾一体的思想说:“群经酿郁德惟馨,内重由来外自轻。轩即是兰兰即我,人谁不仰国香清。”[124] 所谓一体,并不是从形体上说,万物与我无别;而是说,物我浑然一体,物者我之物,我是真正的主体,而心德比形体更为重要,心为体,物为用。这是对朱熹心体用说的一个具体发挥。他还借“游园”、“静坐”、“枕思”、“观物”等等形式来形容这种“万物一体”的精神境界,体会到这种境界,就会“胸次悠然”,“心广体胖”,“与物皆春”,即与万物融为一体,“将这身来放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125]。可享受到最大的精神愉快。理学家所谓“颜子之乐”,“吾与点也之意”,就是指这种精神境界。不过,吴与弼对这一点发挥得更加具体而详尽。

人之心即天地之心,天地以生物为心,故“万物生意最好观”,“观百卉生意可爱”。[126] 这不单是说自然界万物生长多么富有生意,而是指物我融为一体的那种精神境界,也就是“充宇宙皆生物之心,满腔子皆恻隐之心”,满心而发,则充塞宇宙的意思。既然内外一体,物我一体,因此,“无时无处不是功夫”[127]。于“高卧”、“静坐”、“梦思”、“观物”之中,即可体会此意,这就是道不可离的意思。他所谓:“闲卧新斋,西日明窗,意思好。道理平铺在,着些意不得。”“虽万变之风云,而应之各有定理。”[128] 就是要说明,道理既在万物,又在此心,但心是体,万物之理不离吾心,故万变之风云,皆可应之有定。“无极之妙,充盈宇宙而该贯吾心,何可须臾离哉!然事几万态,太和难保,不有精鉴以为权度,难乎免于流俗架空之患矣。甚则差之毫厘,谬将千里,安求其人心不死而天理常存也耶?”[129]“无极之妙”就是理本体,但理就在吾心,事物变化万端,必须有一个“权度”者,这就是吾心之“精鉴”即明镜。这正如朱熹所说:“鉴空衡平之体”,至虚至静,可以立天下之大本;“鉴空衡平之用”,流行不滞,可以行天下之达道。所谓“人心不死,天理常存”,就是本体之心与理为一,故不死,其心可以常存。他虽然还没有否定客观本体的存在,但已经把心体说成权度万物的标准而不生不死,从而变成天地万物的最高主宰。其主观唯心论的倾向是非常明显的。

正因为他以“吾心”作主宰,因此,才提出要作“大丈夫”、“定脚人”,要“挺然生世间”等思想。这种气魄很像陆九渊。

从体用学说的发展来看,他把朱熹的体和用、心与物、内与外,进一步合一了。他说:“荆棘场中二十年,中间回首实堪怜。欲从何处求心性,日用由来总是天。”[130] 他经过几十年体会,终于发现,心性不离日用而日用即在心性。日用即心,则心即天。“欲识此心虚妙处,沈沈户牖嫩凉天。”[131] 人心之虚妙,犹如夜空当月,清澈如洗。其实“心本太虚也”[132]。心和天很难有什么彼我之分。他很赞赏孟子的夜气功夫,说:“寸心似水无纤浪,认取邹书夜气功。”[133] 夜气即浩然之气,根于义理而生,亦可充塞宇宙,但皆由心中发出,这是万物皆备于我的思想,经吴与弼从体用学说的观点一讲,便具有理学的特点。

吴与弼所谓“心体”,同朱熹一样,是指至虚至灵、神妙不测之心,它是万事的根本。但心体虽虚灵莹彻,却不能无气禀之拘,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欲。如果不痛下功夫,去掉这些尘垢,则神妙不测之体就要“化于物”。因此要除去尘垢,明吾真心而见吾真性。“人心秉至灵,胡为自狼狈?十年磨一镜,渐觉尘埃退。”[134] 照他所说,心体莹彻昭融,如明镜一般,理具于中而为万事根本。但由于气禀之拘,物欲之蔽,如明镜染上尘埃,因此要“磨镜”,要“洗心”。这同佛教禅宗“拂拭”明镜的说法并无两样。佛教提倡“明心见性”,吴与弼也提出要明吾“真心”,见吾“性真”。“性也何曾染?心兮此正虚。”[135] 可见虚灵之心,也就是性。他所谓“磨镜”、“洗心”就是扫除邪思、物欲之心,这样“真心”可明,“性真”可见。这类思想无疑受禅宗影响,比朱熹更为彻底。朱熹虽说过,佛氏“若识得心,大地无寸土”的见识,胜过“区区小儒”,但由于他的哲学的理学特点,他又反对释氏“明心见性”之说,认为释氏磨镜功夫,只是说心而不是说性。吴与弼则认为明心即可知性,存心即是见性。

当然,吴与弼也有“心性为二”之说。按照心者“虚灵之府,神明之舍”[136]的说法,心并不是性而是知觉。他认为,人之大伦有五,即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伦各有其理,具于人心,与生俱生。“人之所以为人,以其有此理也。必不失乎此心之理而各尽乎五伦之道,庶无忝于所生。”[137] 五伦之理具于吾心便是性,就是承认心外有理。这说明他的理论还受朱熹体系的影响,还没有最后完成理学向心学的转变。因此,黄宗羲说,吴与弼言心“则以知觉而与理为二”。但从他的主要思想特征来看,则有以心为天、以心为性的主观唯心论倾向。

吴与弼很强调“涵养功夫”,其主要方法是动静挟持,但他更重视“主静”以涵养本心。他说:“一事少含容,盖一事差,则当痛加克己复礼之功,务使此心湛然虚明,则应事可以无失。”[138] 只有静中涵养得此心澄清,才能遇事不乱,以为万事之根柢。他一生所追求的,就是圣人之“乐”,“人苟得本心,随处皆乐,穷达一致。此心外驰,则胶扰不暇,何能乐也?”[139] 收拾此心不教外驰,不为事物所挠,就能得本心。既得本心,就能入圣贤之域,有无穷之乐。

涵养方法,一是“慎独”。“欲遵君子业,名教贵昭融。能事参天地,元基慎独功。”[140] 这本是理学家一贯提倡的修养方法,但吴与弼特别强调这一点,并把慎独看作是人与天地参的基础,可见他很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

二是克己复礼,“存天理,灭人欲”。朱熹晚年也很重视这一点,吴与弼也把它作为心性修养的主要方法。“学圣贤者舍是何以哉?”在吴与弼看来追求财货富贵等功名利达之心,都是人欲,统统要克去,要做到超乎贫富贵贱之外,才能作纯粹笃实君子。他甚至提出要“寄身于从容无竞之地,游心于恬淡不挠之乡”,明显地表现出道家恬淡无欲思想的特点。

三是“养冬”,即所谓夜气功。要使此心“湛然虚明,平旦之气,略无所挠”。养得“心气和平”,“和顺道德”,作到“淡如秋水贫中味,和似春风静后功”。他认为这一方法也很重要,学者要“勉之毋怠”。这就是理学家所谓“气象”。

四是“思”。思是心特有的功能,要存得本心,就要运用思。思心中义理,同时也包括“思物理”。但最主要的是“思当以天地圣人为之准则”,“思到此心收敛处,聪明睿知自然生”。[141] 这里所谓聪明睿知,是指德性,而不是思虑才能。他自述说,夜间病卧,一思家务,就不免有所计虑,心绪乱,气不清。再慢慢思所以用力处,则只有德性而已。此外,都不是我应该知道的。“吾何求哉?求厚吾德耳!”[142] 这样一想,心也定了,气也清了。这就是说,除了心中德性,一切计虑都不必思。至于“邪思”,更是要“绝”。他还提倡“静思”,“静中思绎事理”,“静中观物理”。[143] 这就是他所说的“穷理”。

吴与弼认为,持敬与穷理,两种方法,不可缺一。“此心诚易失,物理信难穷。”[144] 并指出:“为学如登万仞山,层崖须用小心攀。前头尽存无穷趣,只是功夫不断难。”[145] 这说明,下学累积功夫还是需要的。但是,他更强调“反求诸身”,“涵养本心”。我们说,吴与弼开了心学端绪,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和许衡等人一样,明确提出“心学”方法。他说:“玩中庸深悟心学之要,而叹此心之不易存也。”[146] 他认为心学之要,就在于存心,这叫“涵养本源”,“栽培自己根本”,要“精白一心,对越神明”。总之,“学圣人无他法,求诸己而已”[147]。这就是吴与弼的“为己”之学,即功夫全在自己心上。这是他反对宋儒著述太多、功夫太繁的重要原因,也是他的哲学思想的重要特点。

吴与弼和许衡一样,把性和命作了区分,认为命是天所赋予,不可改变;性则在我,求之于己。贫富贵贱,得丧荣辱,一听于天;心性则全靠自己涵养。作到“不知贫贱患难之在身”[148],即可作“羲皇上人”。“人须于贫贱患难上立得脚住,克治粗暴,使心性纯熟,上不怨天,下不尤人,物我两忘,惟知有理而已。”[149] 这种不怨天不尤人的“安贫乐道”思想,把人们引上安于现状的消极道路。但是,他提倡道德的尊严和力量,主张“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要顶天立地作“大丈夫”,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吴与弼认为,圣贤之所以必可学,必可到,不但要读书知性,还要践行,而且要在艰苦的条件下践履和磨练。“大抵学者践履功夫,从至难至危处试验过,方始无往不利。若舍至难至危,其他践履不足道也。”[150] 正如张载所说,贫贱忧戚,可以“玉汝于成”。在穷厄中践履,能“进吾之学”,“坚吾之志”。比如梁栋之才,必须禁风雨耐冰雪,才能胜其重,人也是如此。这当然主要是指道德君子的践履。他以道德高下,而不以贫富贵贱,区分君子小人,他说:“嗟乎!人生苟得至此,虽寒饥死,刑戮死,何害为大丈夫哉!苟不能然,虽极富贵,极寿考,不免为小人,可不思以自处乎!”[151]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提倡要自强不息,当下努力,不可“畏难而苟安”。“只是难能,然不可畏难而苟安,直下承当可也。”“盖思自奋,须用刻苦。”[152] 他还提出“斩截日新”的口号,提倡日日努力,日日有收获。他批评吴澄“三十年前好用功”的说法,只能使人自暴自弃,“何可得耶?”须是“据今地位,努力向前”。[153] 这种自强不息、斩截日新的方法,无论在个人修养还是在学业上,都有积极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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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梦山杂言》,《宋学士全集》卷二十七。

[2]《赠金溪吴仲实序》,《逊志斋集》卷十四。

[3]《读书录》卷三。

[4]《读书续录》卷五。

[5]《读书续录》卷十。

[6]《读书录》卷四。

[7]《读书录》卷一。

[8]《读书录》卷三。

[9]《读书续录》卷一。

[10]《读书续录》卷一。

[11]《读书录》卷四。

[12]《读书续录》卷三。

[13]《读书续录》卷四。

[14]《读书录》卷四。

[15]《读书录》卷四。

[16]《读书续录》卷一。

[17]《读书续录》卷一。

[18]《读书续录》卷一。

[19]《读书录》卷二。

[20]《读书续录》卷四。

[21]《读书续录》卷三。

[22]《读书录》卷一。

[23]《读书录》卷二。

[24]《读书续录》卷一。

[25]《读书录》卷一。

[26]《读书录》卷四。

[27]《读书录》卷四。

[28]《读书录》卷三。

[29]《读书续录》卷二。

[30]《读书录》卷三。

[31]《读书续录》卷一。

[32]《读书续录》卷三。

[33]《读书录》卷一。

[34]《读书续录》卷一。

[35]《读书录》卷七。

[36]《读书录》卷一。

[37]《读书录》卷六。

[38]《读书录》卷七。

[39]《读书续录》卷七。

[40]《读书录》卷三。

[41]《读书录》卷三。

[42]《读书录》卷二。

[43]《读书录》卷三。

[44]《读书录》卷四。

[45]《读书录》卷三。

[46]《读书录》卷五。

[47]《读书录》卷五。

[48]《读书录》卷三。

[49]《读书录》卷三。

[50]《读书续录》卷三。

[51]《读书录》卷四。

[52]《读书录》卷四。

[53]《读书录》卷五。

[54]《读书录》卷四。

[55]《读书录》卷四。

[56]《明儒学案》卷七。

[57]《读书录》卷一。

[58]《读书录》卷四。

[59]《读书续录》卷四。

[60]《读书录》卷二。

[61]《读书续录》卷七。

[62]《读书录》卷七。

[63]《读书录》卷二。

[64]《读书录》卷五。

[65]《读书录》卷五。

[66]《明儒学案》卷七。

[67]《读书录》卷六。

[68]《读书续录》卷八。

[69]《读书录》卷一。

[70]《明儒学案》卷七。

[71]《读书续录》卷四。

[72]《读书录》卷二。

[73]《读书录》卷二。

[74]《读书续录》卷三。

[75]《读书录》卷五。

[76]《读书续录》卷一。

[77]《读书续录》卷三。

[78]《读书续录》卷十一。

[79]《读书录》卷二。

[80]《读书录》卷二。

[81]《读书录》卷三。

[82]《读书录》卷三。

[83]《读书录》卷三。

[84]《读书录》卷六。

[85]《读书续录》卷二。

[86]《读书续录》卷六。

[87]《读书录》卷二。

[88]《读书续录》卷四。

[89]《读书续录》卷四。

[90]《读书录》卷六。

[91]《读书录》卷二。

[92]《读书录》卷二。

[93]《读书录》卷一。

[94]《读书录》卷五。

[95]《读书录》卷十。

[96]《读书录》卷二。

[97]《读书录》卷五。

[98]《读书录》卷七。

[99]《读书录》卷七。

[100]《读书续录》卷十二。

[101]《读书录》卷五。

[102]《读书续录》卷三。

[103]《读书续录》卷九。

[104]《读书续录》卷四。

[105]《读书录》卷三。

[106]《读书录》卷五。

[107]《读书续录》卷六。

[108]《读书续录》卷二。

[109]《读书录》卷六。

[110]《读书录》卷六。

[111]《读书录》卷一。

[112]《读书录》卷一。

[113]《读书录》卷一。

[114]《读书录》卷一。

[115]《读书录》卷一。

[116]《读书续录》卷八。

[117]《读书续录》卷五。

[118]《薛文清文集》卷五。

[119] 娄谅:《康斋先生行状》。

[120] 娄谅:《康斋先生行状》。

[121]《明儒学案》卷一。

[122]《诗·道中作》,《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23]《诗·临流瞑目坐》,《吴康斋先生集》卷七。

[124]《诗·兰轩》,《吴康斋先生集》卷十二。

[125]《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26]《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27]《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28]《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29]《省庵记》,《吴康斋先生集》卷三。

[130]《诗·书所得》,《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31]《诗·夜读后对月》,《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32]《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33]《诗·午枕》,《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34]《诗·晓起即事》,《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35]《诗·即事》,《吴康斋先生集》卷七。

[136]《浣斋记》,《吴康斋先生集》卷三。

[137]《吴节妇传》,《吴康斋先生集》卷五。

[138]《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39]《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0]《诗·偶述》,《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41]《诗·有悟》,《吴康斋先生集》卷六。

[142]《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3]《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4]《诗·枕上绝句》,《吴康斋先生集》卷七。

[145]《诗·枕上偶成》,《吴康斋先生集》卷七。

[146]《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7]《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8]《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49]《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50]《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51]《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52]《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153]《日录》,《吴康斋先生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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